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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食物年貨延誤,消協助力補償!律師:賠償貨品價值和精神損失費屬于“好的結果”

來源:揚子晚報2023-03-15 17:36:11

2022年1月28日,如皋市消費者王先生委托某快遞公司網點快遞一份年貨給在蘇州的女兒,價值750元,運費34元。2022年2月1日王先生的女兒反饋沒有收到物件,2月7日上門提取時,被告知該網點員工放假過年了無法拿到。王先生投訴到快遞公司,客服只記下快遞號就沒有了下文,王先生投訴到如皋市消費者協會,請求協調并給予賠償。

來源:視覺中國


【資料圖】

【案例回放】

年貨寄件延誤食品過期

寄件人要求快遞公司賠償

經核實,王某反映寄件未送達的情況基本屬實,快遞公司承認是由于其自身的管理不到位造成寄件延期、食品過期,由于公司放假沒有及時答復王先生。

經調解,快遞公司愿意主動賠償王先生食品損失750元,另補償王先生精神損失費750元。

【專家分析】

年貨沒及時送達導致過期

快遞企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江蘇消保委工作人員分析認為,本案中王先生在快遞公司投遞的裝有食品的包裹屬于快件,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我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因公司管理不到位,導致王先生投遞的年貨沒有及時送達,導致損壞應當承擔貨物的賠償責任。

【消費提醒】

快遞公司未與收件人聯系

導致食品過期應給予賠償

江蘇蘇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丁冬霞律師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王先生郵寄的是食品快件,快遞公司沒有及時按約定將物品送達,也沒有與收件人提前聯系,由此造成食品過期損壞,快遞公司應當予以賠償。本案中快遞公司不僅賠償了貨物的價值,又另外賠償了與物品等值的750元精神損失,也是比較好的處理結果。消費者對快遞延誤的維權之路大多艱難,維權成本過高是一大障礙。

國家郵政業申訴服務電話12305工作人員稱,按規定,同城快遞超承諾期3天、異地快遞超7天未送達算徹底延誤,消費者應獲延誤賠償,賠償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于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的,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根據目前國家相關法規,超時限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應無條件賠償寄件人損失。如果快遞延誤對收件人造成損失的,收件人可申請協商獲得相應賠償。

據報道,春節前有多家快遞企業出現了諸如派件異常、滯留時間變長、投訴不暢的問題。在黑貓投訴,涉及某快遞企業近30天的投訴量超過4800條。業內人士指出,究其原因,這是節后快速增長的業務量與快遞公司緩慢恢復的服務能力之間的矛盾。在快件普遍出現積壓的情形下,個別快件延誤很久,也就不奇怪。但對此不能見怪不怪,快遞公司應當積極應對積壓的局面,通過增加人手、提高管理效能來及時清理積壓,別讓快件總是在路上。

通訊員 陳思思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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