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在持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方面指出: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哪些關注熱點?江蘇省稅務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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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 “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答:按照政策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三類主體均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如果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報享受 “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2. 小型微利企業如何判定?
答: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
3.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如何確定是否能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4.逾期申報“六稅兩費”稅費款,是否能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逾期申報的“六稅兩費”稅費款的屬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內,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逾期申報的“六稅兩費”稅費款的屬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內,符合文件規定情形的,也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5.納稅人未及時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該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對申請抵減以后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的,系統將在納稅人下次申報時,自動抵減同稅費種的應納稅費款。
6. 已享受了其他優惠政策,還能繼續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在享受優惠的順序上,“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是在享受其他優惠基礎上的再享受。原來適用比例減免或定額減免的,“六稅兩費”減免額計算的基數是應納稅額減除原有減免稅額后的數額。
7.企業既是小型微利企業,同時也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符合小微企業多重身份的,“減免政策適用主體”怎么選擇,可以隨便選嗎?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選擇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減征政策,只有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才能選擇“個體工商戶”或者“小型微利企業”。所以,企業既是小型微利企業,又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時,應當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享受“六稅兩費”減半。
校對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