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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洛凱股份公開信息顯示,江蘇洛凱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臧源淵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信息披露違規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經查明,2023年4月27日,江蘇洛凱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凱股份或公司)披露關于追認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顯示,2021年,公司與思貝爾電氣有限公司發生關聯采購387.53萬元,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發生關聯銷售2399.68萬元,上述交易金額分別占2020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0.53%、3.28%,達到了信息披露的標準。2022年,公司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福州億力電器設備有限公司、思貝爾電氣有限公司分別發生關聯銷售7205.22萬元、422.95萬元、425.73萬元,與上海量乘機電科技有限公司發生關聯采購437.93萬元,上述交易金額分別占2021年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9.13%、0.54%、0.54%、0.55%,均達到信息披露的標準,其中與上海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電器廠的關聯銷售金額還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對于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公司前期均未作出預計并予以披露,遲至2023年4月27日才補充履行董事會決策程序并對外公告,并于2023年5月19日補充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公司連續兩年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1條、第2.3條、第10.2.4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第2.1.7條、第6.3.6條、第6.3.7條等有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臧源淵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2條、第3.1.4條、第3.2.2條,《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2條、第4.3.1條、第4.4.2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監管警
洛凱股份財務數據及主營業務:
洛凱股份2023一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3.77億元,同比上升39.12%;歸母凈利潤1763.7萬元,同比上升4756.32%;扣非凈利潤1671.76萬元,同比上升1388.08%;負債率50.27%,投資收益-99.45萬元,財務費用323.98萬元,毛利率24.07%。
洛凱股份(603829)主營業務:斷路器關鍵部件、附件、零部件及其他輸配電開關設備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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