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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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變革和人口結構的調整,中國的初婚年齡逐漸推遲,初婚年齡上升是否會影響婚姻匹配模式的轉變?本文作者以CGSS2021為基礎,以初婚群體為研究對象,運用對數線性回歸模型探討初婚年齡對中國婚姻匹配的影響機制。期待揭示當代社會中婚姻選擇的動態特征,深入了解初婚年齡與婚姻匹配之間的關聯,為推動社會平等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參考。
■王雨琪
在中國的傳統婚配觀念中,往往強調家庭(族)間的“門當戶對”和個人間“男高女低”的婚姻匹配模式。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革和人口結構的調整,中國的初婚年齡逐漸推遲,而初婚年齡的推遲涉及資源配置、性別角色等深刻的社會變革。這讓我們不禁思考,初婚年齡上升是否會影響婚姻匹配模式的轉變?影響機制是什么?
本文將以中國人民大學在2021年實施的中國綜合社會調查數據(CGSS2021)為基礎,以初婚群體為研究對象,運用對數線性回歸模型探討初婚年齡對中國婚姻匹配的影響機制。期待通過揭示當代社會中婚姻選擇的動態特征,深入了解初婚年齡與婚姻匹配之間的關聯,為推動社會平等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參考。
中國婚姻匹配的現狀
在現有研究中,婚姻匹配被劃分為兩大類型:同質婚和異質婚。同質婚指夫妻雙方在自致性或先賦性方面相似的婚姻;而異質婚則強調夫妻間的差異,并根據性別差異分為“男高女低”婚姻梯度和“女高男低”的逆婚姻梯度。通過對中國婚姻匹配的綜合分析,發現同質婚和異質婚在婚姻匹配中呈現不同的特征,并突顯了先賦性特征和自致性特征在婚姻匹配中的不同作用。
在同質婚中,先賦性特征占據主導地位,戶口同質婚占到全部樣本的80%以上;而自致性特征占比較少,約48%的婚姻匹配為教育同質婚,約18%的婚姻匹配為收入同質婚,這一差異反映了婚姻匹配中對家庭出身的重視。異質婚中體現了不同資源類型在婚姻匹配中的區別,其中“女高男低”的逆婚姻梯度在先賦性匹配方面(如戶口)較為普遍,而“男高女低”的婚姻梯度則在自致性匹配方面(如教育、收入)較為普遍。這種對比反映了社會對男性在經濟和社會資源方面擁有較高地位的期待,而對女性在家庭支持方面擁有較高地位的期待。對性別角色的不同期望影響了婚姻匹配中的先賦性特征和自致性特征的不同作用,進而構成了中國婚姻匹配的重要特征。
初婚年齡對婚姻匹配的影響
初婚年齡作為重要因素,對婚姻匹配產生了深遠影響。在初婚年齡與同質婚和異質婚之間的關系上,筆者發現在教育同質婚的匹配方面,初婚年齡的提高與教育同質婚的匹配呈現正相關。換言之,隨著初婚年齡增加,個體更傾向于選擇與自己教育程度相近的配偶結婚。而在收入和戶口的匹配方面,初婚年齡的推遲促進了異質婚的增加,即人們更容易選擇與自己收入、戶口類型不同的配偶結婚。因此,初婚年齡的變化在婚姻匹配中影響了同質婚和異質婚的比例,反映出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教育同質婚匹配上升,而其他類型資源同質性匹配下降。
其次,本文探討了初婚年齡與“男高女低”“女高男低”這兩類異質婚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兩類異質婚的比例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尤其是“女高男低”的逆婚姻梯度模式在初婚年齡影響下表現更為顯著。進一步分性別來看,隨著女性初婚年齡的增加,她們更容易形成教育和收入的逆婚姻梯度匹配,即初婚年齡越高,她們更傾向于選擇在教育和收入方面水平低于自己的配偶,從而形成了更多的“女高男低”的婚配模式。相比之下,在先賦性特征方面,隨著女性結婚年齡的推遲,女性先賦性特征的優勢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而逐漸下降。而對于男性而言,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他們更容易與妻子形成教育上的逆婚姻梯度模式。這說明隨著女性結婚年齡的增加,原有的社會性別角色被逐漸打破,自致性資源在婚姻中的影響上升,女性在婚姻選擇中將逐漸減少對配偶在教育和收入方面的依賴,從而形成更多的“女高男低”的婚配模式。相應地,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男性也更傾向于選擇與自己在教育方面相近或優于自己的配偶,進而佐證了初婚年齡對婚姻匹配模式的影響。
婚姻資源匹配與性別角色的重新定義
通過對中國婚姻匹配的現狀和初婚年齡對婚姻匹配的影響的綜合分析,本文揭示了當下婚姻匹配的特征,以及初婚年齡對婚姻匹配的影響機制。在當下婚姻匹配中,先賦性特征的同質婚占據主導地位,反映了中國社會對家庭出身和門第的重視;而異質婚中突顯了性別角色在婚姻匹配中的差異,體現了對男性在經濟和社會資源方面的較高期望,以及對女性在家庭支持方面的較高期望。而初婚年齡的變化影響了婚姻匹配,初婚年齡的提高使得先賦性同質婚占比逐漸下降,促進了教育同質婚的增加;同時女性在婚姻匹配中主動權的增加,不再局限于追求傳統家庭間的“門當戶對”和個人間“男高女低”,令婚姻匹配更趨于平衡。
這意味著隨著初婚年齡的增加,婚姻中的資源匹配與性別角色將逐漸被重新定義。在資源匹配中,教育同質婚匹配變得更加普遍;在性別角色上,女性在婚姻匹配中的協商能力上升,她們更能在婚姻選擇中主動發揮權力,而男性的經濟地位不再是唯一的優先考慮因素。由此反映出隨著初婚年齡的提高,現代社會中傳統家庭門第對婚姻控制力的減弱和性別角色在婚姻選擇中的逐漸平衡,并由此影響婚姻匹配,使得婚配模式發生變化。
推動社會性別平等與婚姻選擇自由
這一現象的發生與中國社會現代化的發展和性別平等的推進密切相關。社會現代化帶來了教育程度提高和經濟發展,促使個體更加重視教育資源匹配和自身發展,而不再局限于傳統的先賦性特征匹配。性別平等的推進也為女性在婚姻選擇中發揮更大主動權提供了機會,使女性逐漸減少對傳統資源匹配的依賴,更多地關注自身的自致性特征和社會經濟地位。
因此,在初婚年齡逐年提高的社會事實下,筆者建議要從性別平等意識、教育公平和社會包容三個角度入手,創造更為平等、包容的社會環境。在促進性別平等意識方面,社會應該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倡導尊重和認可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打破對傳統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讓女性有更多自主選擇的權利,減少性別歧視。在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方面,政府和社會應該共同努力,促進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縮小城鄉和地區之間的教育差距,確保每個個體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在創造包容的社會環境方面,社會應尊重每個個體的婚姻選擇,這將有助于減少社會對傳統婚姻資源匹配和性別角色的過度強調,提供更加開放和包容的社會環境,讓婚姻選擇更加自由。
綜合而言,初婚年齡對婚姻匹配的影響揭示了中國婚姻匹配的變化趨勢,反映了資源匹配和性別角色在現代社會中的演變。這一現象為婚姻家庭社會學領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視角,也為推動社會性別平等和婚姻選擇的多樣性提供了重要的實證依據。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初婚年齡并不是婚姻匹配唯一影響因素,在未來的研究中還應考察社會變遷、人口轉型、代際關系等其他因素對婚姻匹配的影響,以實現更加全面宏觀的理解。
(作者單位:上海大學社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