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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微資訊!巨額財務造假,*ST星星收預罰單,多名責任人擬被市場禁入

來源:揚子晚報2022-11-21 18:43:37

11月20日晚間,*ST星星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萬-450萬元罰款,同時開出多份終身禁入罰單。11月21日,*ST星星股價收于3.17元/股,跌幅2.76%。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公告截圖 ?圖源同花順iFinD

股價截圖 ?圖源同花順iFinD

據同花順iFinD查詢,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總部位于江西省萍鄉市,所屬同花順行業為消費電子零部件及組裝。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2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2022年5月26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星星)公告,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告截圖 ?圖源同花順iFinD?

據11月20日晚間*ST星星發布的公告顯示,根據《告知書》,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情形,其中2019年、2020年兩年合計虛增營收45.76億元。

證監會認為,星星科技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副總經理劉瑯問,時任財務總監陳美芬,時任監事張紹懷、李娟,保證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簽署了年報書面確認意見。時任董事長劉瑯問,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副總經理王君,時任財務總監董勝連,時任監事張紹懷、李娟,保證星星科技2020年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簽署了年報書面確認意見。

星星科技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情形。其中,時任董事長劉建勛,時任董事、總經理潘清壽,時任董事劉瑯問組織、實施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是對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監事張紹懷、李娟,時任副總經理王君,時任財務總監陳美芬、董勝連等人未勤勉盡責,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此外,楊述明自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先后任星星科技財務副總監、財務中心總經理、財務中心總裁助理等職,其雖不是星星科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但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者之一,根據《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的規定,楊述明是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因此,證監會擬決定對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的罰款;對劉建勛、潘清壽、劉瑯問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50萬元的罰款;對楊述明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張紹懷、陳美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元的罰款;對李娟、王君、董勝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認為,劉建勛、潘清壽、劉瑯問組織、實施了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并采取了編造重要事實等惡劣手段,涉案數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分別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楊述明在星星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楊述明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11月21日,*ST星星股價收于3.17元/股,跌幅2.76%。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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