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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議會通過了一項被稱為“加州的虛擬貨幣許可證(BitLicense)”的法案,其中包括禁止使用非銀行發行的穩定幣。
當地時間8月30日,美國加州議會一致通過了《數字金融資產法案》,最終將由加州州長決定是否簽署。該法案要求加密交易所和其他數字資產公司取得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門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從而為加密市場參與者提供基本且必要的保護。
《數字金融資產法》是根據2015年就開始實施的紐約州虛擬貨幣許可證BitLicense規定制定的。具體來看,新法案包括禁止加州加密市場的無證經營行為,違規者可能會收到每天最高1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其中,還包括禁止獲得經營許可證的實體處理穩定幣,除非穩定幣由銀行發行或得到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門的許可。這與美國國會曾提出、但未通過的相關法案類似,其法案要求穩定幣的發行方必須擁有銀行牌照。
新法案關于穩定幣的另一項條款,則要求持有證券作為儲備的穩定幣發行者的資產儲備“不低于其在美發行或銷售的所有未償付穩定幣的總額”。此外,法案還規定,總市場價值必須根據美國公認會計準則(GAAP)計算。
新法案的發起人、加州議員Timothy Grayson曾聲明,他理解新興的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所引發的投資“熱潮”,但由于監管不力,這種新鮮感也帶來了風險。“新法案將使加密市場更加安全,為投資者提供基本且必要的保護,并促進一個健康的加密貨幣市場。”
同時,行業貿易組織區塊鏈協會(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在推特上表示,該法案將“建立‘短視’且無益的限制,將阻礙加密貨幣創新者的運營能力,并會將很多人趕出該州市場。”
不過,這已經是加州第二次嘗試在當地建立“虛擬貨幣許可證”監管制度。第一次發生于2015年,但由于一位州參議員的反對而被擱置。
此次,在加州議會(California State Assembly),新法案獲得71票贊成,0票反對,9人棄權;在加州參議院(California State Senate),該法案獲得31票贊成,6票反對,反對票均來自共和黨參議員。最終,新法案將交由加州州長、民主黨人加文·紐瑟姆(Gavin Newsom)于9月30日前決定是否簽署。若簽署,新法案將于2025年1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