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16日訊(記者 徐兢)記者從江蘇省工信廳獲悉, “江蘇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渠道”正式啟用,受理中小企業反映的江蘇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事項。
為了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暫行辦法》,江蘇省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信廳)在“江蘇省清欠投訴渠道”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優化工作流程,并將其調整為“江蘇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渠道”,受理中小企業反映的江蘇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事項。
“江蘇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平臺”是中小企業反映被拖欠款項的省級唯一官方渠道,網址為https://www.smejs.cn:8443/qq。企業通過其他渠道反映的投訴事項,不屬于此項工作范圍。
投訴受理范圍,1.被投訴方僅限于江蘇省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包括江蘇省內的央企及其所屬公司);2.投訴方為中小企業;3.以下情況不予受理:(1)非因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而發生欠款的;(2)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等社會調解機構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4)處理投訴部門已經形成并反饋處理結果,且投訴方未提出新的事實和理由的。
投訴方應當有具體的投訴事項和事實根據,并提供佐證材料且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投訴方須嚴格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平臺”填報要求,認真、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統一使用PDF文件格式),投訴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有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投訴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復印件)、企業規模類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通信地址;2.被投訴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單位類型、企業規模類型(非企業無須填寫)、住所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3.具體的投訴請求以及相關事實、證據材料(如合同、協議、結算憑證等);4.投訴事項未被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等社會調解機構受理或者處理的承諾。
各設區市投訴渠道。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投訴方也可依據被投訴方所在地,通過各設區市設立的投訴渠道反映有關問題。
投訴渠道
校對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