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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下午,司法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公證減證便民有關情況。
據介紹,公證機構能夠通過主動核查獲取的證明材料,或者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證明材料,不再讓當事人提供;屬于循環證明、無謂證明的材料,堅決砍掉。通過梳理共規范保全、學歷、學位、證書(執照)、現場監督、合同(協議)等公證事項33類81項,原來辦理此類公證需要提供證明材料396項,現在只需要提供280項,刪減證明材料116項,刪減證明達29.3%。比如房屋租賃合同公證,原來需要提供13項證明材料,現在只需要提供4項;處分財產的遺囑公證和遺產管理人公證,這兩個公證事項原來都需要提供7項證明材料,現在均只需要提供4項。
在提供證明材料方式上,也盡量減輕群眾負擔,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的一些公證事項中涉及的一些輔助性證明材料,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復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比如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申請人只需要提供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財產權利證明的影印件或者復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
推進部分公證事項“跨省通辦”,今年以來全國公證機構共辦理學歷、學位、機動車駕駛證、納稅狀況“跨省通辦”公證事項2.8萬余件。遴選295家公證機構與駐外使領館共同開展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滿足旅居海外的中國公民公證服務需求。部署開展“公證進鄉村”活動,在鄉鎮(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設立公證咨詢聯絡點12萬余個,為農村群眾辦理各類公證46萬余件。
指導各地落實價格減免政策,對80歲及以上老人首次辦理遺囑公證,免收遺囑公證服務費用;對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困難母親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按規定減免公證費用,推動公證服務公平共享。今年以來全國公證機構共辦理公益法律服務21萬余件,其中為老年人辦理免費遺囑公證1.1萬余件、為服務三農辦理減免收費公證1.3萬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