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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合同履約不給經銷商發貨 律師:違約可追責

來源:華聲在線2023-10-13 16:46:38

華聲在線10月13日訊(記者 謝龍彪 曾映雪) 簽約成為經銷商,公司卻不按合同履約配貨。近日,網友周先生向華聲在線《消費投訴》欄目發帖投訴,與湖南億美藝家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美藝家”)合作經銷裝飾畫,交了2萬元貨款,公司不按合同約定發貨。

對此,億美藝家回應,需先簽終止協議才能發貨。


(資料圖)

投訴:公司不履約 合同附加條款成“一紙空文”

8月初,周先生在抖音上看到億美藝家“文鼎匯裝飾畫”招經銷代理的推廣視頻。業務員介紹,簽約成為經銷商,可以享受最低60元/㎡的進貨價政策,同時,公司還贈送樣品、銷售返利、開業支持等。

億美藝家業務員介紹的代理商合作政策及進貨價格。

8月29日,周先生從外地來到長沙縣實地考察,在準備簽合同時,他發現合同中有多項條款與業務員描述的不一致,“2萬元投資款只能作為預付款,后期進貨需另付貨款,公司按進貨金額每次返10%。”為打消周先生的顧慮,公司在合同后附加了一條:“投資貨款抵扣完前,進貨無需任何其他費用,抵扣完后,進貨打款”。

合同中關于附加條款的約定。

幾天后,億美藝家發來標價8188元的首批贈送樣品。周先生發現,公司并未按照之前承諾的經銷商價(75元/㎡),而是按220元/㎡價格標價。周先生提出質疑,公司對接的工作人員又按出廠價核算,將贈品定價為5325元。

隨后,周先生要求公司繼續配發2萬元的貨,“公司拒絕發貨,要求我繼續打款才發貨,不認可合同附加條款。”

進貨價分為“綜合價”和“出廠價”兩種。(以上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回應:需先簽訂合同終止協議才能發貨

位于長沙縣榔梨街道星湖路36號的億美藝家。(記者 攝)

10月10日,記者來到億美藝家,公司相關負責人郭先生表示,合同上約定2萬元為投資貨款,后期進貨按比例返利,“相當于進貨1萬元,只需要交9000元。”郭先生稱,投資貨款全部返完后,公司還將贈送運營補貼、裝修補貼、運費補貼。

當記者問及周先生合同上的附加條款及公司不履約時,郭先生并未正面答復。他表示,可以按合同給周先生發貨,但需先簽訂合同終止協議,“投資貨款在抵扣已贈送的首批貨8188元后,剩下的按出廠價繼續拿貨,公司不再提供任何返利和補貼。”

對于周先生提出的價格質疑,郭先生解釋道,合同中約定經銷商按出廠價進貨,而綜合價則是折算各類補貼和返利后的價格。

律師:附加條款具備法律效力 公司違約可向其追責

湖南海天律師事務所李春光律師表示,補充條款是針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法律效力高于原本的合同條款。若公司未能履行補充協議,周先生可直接申請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如因公司原因造成損失,周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對公司進一步追責。

截至發稿,周先生擔心公司不守信用,暫未同意簽訂終止協議,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一審:田鎮圓 二審:蔣俊 三審: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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