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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閃耀我守護我丨超市賣的兒童牙膏標有“可吞咽”或涉嫌違規宣傳

來源:華聲在線2023-06-29 20:35:16

全媒體記者 張浩 實習生 王美玉

兒童牙膏竟然可吞咽、可食用?近日,長沙市民王先生向反映,他在大潤發超市挑選兒童牙膏時,發現一款標注了“吞食更安全”的兒童牙膏。“根據相關規定,兒童化妝品是不能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的。牙膏廠商類似宣傳,是不是涉嫌違規。”


(資料圖片)

(6月29日,長沙市大潤發芙蓉店,各色各樣的兒童牙膏擺滿了貨架。)

6月29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實地走訪發現,目前長沙各大超市確有“可吞咽”、“食品級”的兒童牙膏在售。“可吞咽并不代表可直接食用。”對此,有醫生表示,牙膏不是食品,除去可食用原料之外,其他成分長期吞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

【探訪】

有兒童牙膏標注:可吞咽、可食用

對于一些年齡比較小、吞咽還不太熟練的小朋友來說,想哄他們刷牙,比較困難。于是,一些商家就推出了聲稱“可吞咽”“食用級”的牙膏。前段時間,長沙市民王先生就在大潤發超市購買到了類似兒童牙膏。

王先生稱,他回家后咨詢了相關醫生,被告知小孩盡量不要吞食。“一方面是牙膏廠商說可吞食,一方面是醫生不建議。”王先生稱,他將此情況向大潤發客服作了反饋,但超市方并未給他一個明確的說法。

6月29日上午,三湘都市報記者來到了位于天心區韶山南路的大潤發超市實地走訪。在該超市日常用品區,兒童牙膏種類繁多,不少牙膏都有“水果味”、“主要食品級原料”等字樣作為營銷賣點。其中,不乏高露潔、兩面針、冷酸靈等知名牙膏品牌。

(6月29日,長沙市大潤發雨花店,一款高露潔兒童牙膏用中英文標注了:吞咽也安全。)

例如,高露潔一款兒童牙膏左下角用紅色字體標注:含食品級原料,天然果芬味。同時,正上方也有Safe if swallowed(吞咽也安全)的英文標識。三湘都市報記者從該款產品成分列表中看到,其含有丙二醇、甘油、香精等成分。

在一款名為愛牙牙的兩面針兒童牙膏上,并未直接標注“可食用”或“可吞咽”,只是標注了“食品級”,還表示“少量誤吞不影響健康”。

(6月29日,長沙市天心區韶山南路的大潤發超市,一款名為愛牙牙的兩面針兒童牙膏上標注了“食品級”。)

隨后,三湘都市報記者又在網上平臺的“兩面針旗艦店”查找到以上同一款產品。值得玩味的是,該產品上的“食品級”三字被打上了馬賽克。但在與店家溝通時,客服堅稱“產品為食品級,(孩子吞食)不會對身體造成影響”。

(6月29日,在網上的兩面針旗艦店,該牙膏“食品級”字樣被打上了馬賽克。該店客服表示:產品為食品級,誤吞沒事。)

【探討】

醫生:牙膏含氟,盡量不要吞咽

“這種牙膏最好不要食用,因為它里面通常都含氟。”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主治醫師鄧軒表示,市面上宣傳的“可吞咽”牙膏,只是說不小心吞食之后對身體的影響很小。“一般牙膏成分中或多或少都會含少量化學成分。萬一小孩子誤吞此類牙膏,盡量吐出來最好。”

相關專家表示,兒童的免疫力相對較低,皮膚處于發育階段,各項功能不完善,使用不合格產品容易造成過敏反應。而化妝品含有一些香精、防腐劑、香料等,所謂“食品級”“可食用”化妝品,更多是營銷噱頭。

同時,業內人士指出,所謂“可食用”兒童牙膏本身就是一個悖論。牙膏屬于化妝品范疇,如果宣稱“可以吃”,那應歸為食品范疇。

【政策】

兒童化妝品不得標注“可食用”等詞語

三湘都市報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并于2022年1月1日實施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明確要求: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同時,第二十一條規定,兒童牙膏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另外,第三條中規定,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

鏈接

有企業宣傳牙膏“可食用”已被罰

據了解,已有一些企業因為宣傳牙膏“可食用”被予以處罰。

2022年4月29日,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重慶輕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其經營的網店銷售冷酸靈兒童牙膏涉嫌虛假宣傳。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公司在其網店頁面上宣稱冷酸靈兒童牙膏“可吃食用吞咽”,卻提供不出相關依據,屬于虛假廣告,對消費者構成欺騙、誤導,因此對該公司處以2萬元行政罰款。

2022年4月14日,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安慕斯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兒童牙膏時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使用“安全可食、可吞咽”的宣傳用語,作出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一審:夏博 二審:蔣俊 三審:王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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