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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6月29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成輝 實習生 唐潔穎)記者今日獲悉,長沙市農業農村局日前發布《返鄉入鄉人才農業創業項目支持辦法》。根據《辦法》,長沙市級每年支持項目不超過40個,按項目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辦法》所稱返鄉入鄉人才農業創業項目是指,長沙市鄉村區域內返鄉入鄉人才以種植業、養殖業、休閑農業、農產品加工為主營業務的創業項目。
申報主體為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留學歸國人員、退休人員、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等返鄉入鄉人員,在長沙市鄉村區域內初次領辦創辦自主經營的農業經營主體,且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按當年項目申報截止日計算)。項目投資30萬元以上,投資范圍:種植、養殖業用于生產的新建設施設備;農產品加工和休閑農業用于生產的新購置設備。
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財政資金扶持的建設內容不再扶持,當年長沙市農業農村局產業項目已立項的不能再申報本項目,同一申報主體只支持一次。
長沙市農業農村局提醒,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近兩年在信用中國(湖南長沙)系統上有不良記錄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造假單位及個人,不再享受市農業農村局各類財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權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審:夏博 二審:蔣俊 三審:王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