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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頭條!別墅“樓歪歪”后續:未經驗收就交房,業主質疑開發商違規

來源:華聲在線2023-06-09 09:36:04

株洲市民凌先生和親戚花448萬購買別墅,還未入住卻成“樓歪歪”一事引發關注(詳見本報5月31日A06版)。6月8日,凌先生向三湘都市報記者反映,在仔細查閱購房合同后他發現,房屋竣工驗收竟在收房之后,與合同約定條款、住建部門規定均不符,質疑開發商存在違規交房。對此,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

■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楊潔規

業主:未竣工驗收就交房,懷疑開發商存在違規


(資料圖片)

在凌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為2020年10月30日前交付,交付時應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并經過相關部門聯合驗收合格。

2021年4月收房時,凌先生并未查看房屋是否取得這些資料。在后續的維權中,才看到一份《湖南省株洲云龍示范區建設工程聯合驗收合格證明》,發證日期為2022年1月29日,但未看到竣工驗收備案的相關文件。

凌先生表示,雙方對房屋變成“樓歪歪”的原因存在分歧,但根據現有資料他發現,小區房屋的交付程序存在問題,“竣工驗收是在收房之后,我們懷疑開發商存在違規交房。”

調查:房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在收房之后

針對凌先生的質疑,項目開發商工作人員解釋說,該項目此前由株洲經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項目交付后,因平臺公司整合,才合并到株洲市云龍發展投資控股集團置業有限公司,因此,對于項目的更多具體情況,他們并不清楚。

在凌先生再三要求下,開發商工作人員提供了云頂棲谷小區二期部分樓棟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記者注意到,該文件上登記的竣工驗收日期為2020年1月11日,在株洲云龍示范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現名為“云龍開發建設事務中心”)的備案日期為2022年3月14日。

部門: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云龍開發建設事務中心相關負責人稱,因機構調整,此前負責驗收該別墅的員工均已離職。云龍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已就此事召開過多次協調會,均未協調一致。

6月8日,記者聯系株洲市住建局就此事提出采訪請求,工作人員婉拒了采訪,并建議咨詢云龍示范區住建局。

隨后,記者以市民身份咨詢株洲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工作人員表示,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該名工作人員表示,如查實開發商未經竣工驗收就交房,則涉嫌違規交房,可按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延伸

最高可處工程合同價款4%的罰款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責令建設單位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審:夏博 二審:余畫 三審:蔣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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