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4月9日訊(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李興)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共享按摩椅……人們在享受“共享”帶來便利的同時,詐騙分子也利用“共享”來實施詐騙。長沙寧鄉一名7歲男孩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詐騙分子通過“共享屏幕”的方式詐騙了3萬元。4月9日,長沙寧鄉警方通報了案件詳情。
7歲孩子被騙3萬元,家長不知情
寧鄉市公安局白馬橋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彭女士報警,稱3月28日她準備給員工發工資時,發現銀行卡里有3萬元錢不翼而飛。她去銀行查詢發現,銀行卡與一個名為“小米有品”的賬戶進行了綁定,只要銀行卡里有余額,便可自動在該賬戶上進行消費。
(資料圖)
(部分消費憑證。通訊員供圖)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肖雄迅速展開調查。
銀行卡從未丟失,怎么就被別人綁定了?民警調取彭女士的銀行卡消費記錄后發現了端倪。自3月10日起,該賬戶便開始在某網站進行購物,且收貨地址均為衡陽耒陽某地。根據收貨地址,民警鎖定了嫌疑人曹某。4月2日,警方將曹某等6人抓獲。
(騙子在網絡平臺上以領取免費皮膚為由行騙。通訊員供圖)
經審訊,今年2月以來,曹某伙同黃某、許某等人在網絡游戲平臺,誘騙未成年人綁定父母的手機號碼和銀行卡至“小米有品”購物平臺,并使用綁定銀行卡連續在購物平臺購買黃金,再將黃金倒賣至寄賣行牟利。
目前,曹某等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黃某等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警方及時開展追贓挽損工作,已挽回損失1.6萬余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醒:手機屏幕千萬別隨便共享
彭女士的兒子只玩了一次游戲,銀行卡內的錢怎么就不翼而飛了?原來,3月10日這天,彭女士7歲的兒子用她的手機玩過游戲。在玩游戲時,騙子以贈送游戲皮膚為誘餌,孩子便按照騙子的要求下載了投屏軟件,“共享屏幕”,并綁定了母親的手機號碼和銀行卡。
民警介紹,騙子詐騙得手的關鍵是,成功誘騙了彭女士兒子進行“共享屏幕”。“共享屏幕”相當于手機的錄屏操作,會把你在手機上的任何操作,包括輸入的密碼、驗證碼、解鎖的過程等記錄下來,用作非法用途。
警方提醒:不要隨意和陌生人共享屏幕,如有必要,也切勿在共享屏幕時進行“輸入密碼”“收取驗證碼”等操作。此外,青少年兒童識別詐騙的能力和意識較為薄弱,家長們不要輕易把自己的手機給孩子使用,以免遭受金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