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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訊(通訊員?陸珊珊 何李偉)“法官,為這事我愁了6年啊,今天終于解決了,真是太感謝你了!”八旬老人張某激動地說道。近日,常德市武陵區法院和解了一起執行案件,而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是昔日戰友,如今卻反目成仇,對簿公堂,究竟是為何?
時間還要追溯到2016年,被告人劉某喜因急需用錢,便向戰友劉某建、張某借款共30余萬元。礙于戰友情面,劉某建、張某烈二話沒說,在劉某喜出具借條之后,就將錢借給了他,并約定按月利率2%計息。誰曾想,之后6年間,劉某喜僅給付了部分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至今未還。2位申請執行人多次討要欠款未果,2021年遂將劉某喜告上法庭。
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手續。2022年7月,經執行干警多次分析案件利弊,適時引入誠信理念,勸解原被告雙方互諒互讓,被執行人承諾愿意年底先還上部分欠款。
1月19日上午,被告人劉某喜履行承諾,當場歸還張某烈(劉某建在外地)4萬元,就剩余款項,雙方達成了分期給付的和解協議。該和解協議在保障申請執行人利益實現的同時,給予了被告人經濟困難緩沖期和過渡期。在法官的見證下,劉某喜和張某烈握手言和,6年的經濟恩怨就此煙消云散。
圖為劉某喜當場歸還張某烈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