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教育部印發(fā)《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推動各地健全科學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體系。《指南》在幼兒園保教評估中提出了系列關鍵指標和考查要點,要求幼兒園要遵循幼兒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和學前教育規(guī)律,尊重幼兒個體差異,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不提前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不搞不切實際的特色課程。
同時,幼兒園要制定并實施與幼兒身體發(fā)展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保證每天戶外活動時間不少于2小時,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對有特殊需要的幼兒,要盡可能創(chuàng)造條件讓幼兒參與班級的各項活動,同時給予必要的照料;各幼兒園需認真按照《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要求,結合本園、班實際,每學期、每周制定科學合理的班級保教計劃。
此外,幼兒園應在大班下學期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幫助幼兒做好身心、生活、社會和學習等多方面的準備,建立對小學的積極期待和向往,促進幼兒順利過渡;幼兒園配備的圖畫書需符合幼兒年齡特點和認知水平,注重體現(xiàn)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和現(xiàn)代生活特色,富有教育意義。人均數量不少于10冊,每班復本量不超過5冊,并根據需要及時調整更新;不得使用幼兒教材和境外課程,要防止存在意識形態(tài)和宗教等滲透的圖畫書進入幼兒園。( 程銘劼 趙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