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報/紫金山新聞記者 張源源 通訊員 扈文杰
年僅15歲就染了一頭綠發,文身、耳釘齊備,5月15日,雨花臺區人民法院鐵心橋法庭來了這樣一位少年。他的父母起訴離婚爭奪撫養權,當面互相指責對方“管不好”孩子。家事調查官謝怡然記下少年的個人信息,決定到校進一步調查。
目前,法院受理的離婚訴訟中,八成案件涉及孩子的撫養探望問題,家務事本就“難斷”,不少夫妻離婚后又為“搶孩子”再起紛爭。矛盾循環,如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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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孩子確診“多動癥”,母親起訴要求“我來撫養”
“媽媽,我不想跟爸爸住了,你帶我走吧!”10歲的小陸這樣哭著央求母親丁某。
小陸4歲那年父母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小陸跟父親老陸生活,母親每年寒暑假可以跟孩子共同生活一個月。幾年后,老陸再婚又有了孩子,小陸長期跟著爺爺奶奶。
因與父親關系日漸疏遠,小陸經常向前來探望的母親表達希望離開現有家庭、與母親共同生活的意愿。2022年5月,小陸被診斷為多動癥,治療過程中,老陸主張根據醫生意見服用藥物進行治療,丁某則認為服用藥物有副作用,拒絕藥物治療,兩人多次因為孩子服藥的事情爭執不休。
后來,母親丁某向雨花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小陸的撫養權。
“我怎么可能把兒子給你!”法庭上,老陸愛子心切,堅決不肯放棄撫養權。他認為自己在生活學習上都對孩子盡到了義務,孩子自小由爺爺奶奶帶大,關系親密,與重組家庭成員也相處融洽。母親丁某則認為陸某對孩子過于嚴苛,長期與爺爺奶奶生活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長,自己可以給孩子提供一個更輕松、舒適的學習和成長環境。
孩子到底歸誰撫養,雙方各執一詞,爭吵不斷。
數據:八成離婚訴訟涉撫養探望之爭,現實困境待解
16日,雨花臺區人民法院召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新聞發布會,該院審委會專委郭莉莉介紹,2020年以來,法院共受理1537件家事案件,其中的離婚訴訟中,約八成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探望之爭,因離婚引發的撫養權、撫養費、探望權等離婚后延伸訴訟、執行等案件也不斷出現。
一對夫妻離婚后,商定年幼的女兒由父親撫養。但母親思女心切,雖然沒有撫養孩子的經濟實力,卻開展了一場離開南京的“攜女逃亡”,母女倆睡在酒店大堂、醫院輸液室里,過了10天顛沛流離的生活,父親心急如焚,到處找人并報警求助。雨花臺區人民法院一起執行案件中,還出現過這樣的極端情況。
另一起探望權糾紛中,5歲的小鄧一年多沒見到母親,法官詳細了解才發現,小鄧的父母親在離婚時就已有爭執,后來又因為探視問題兩方家庭均參與其中,矛盾越積越深,相見時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留下多次報警記錄。
與普通的財產執行不同,涉及撫養權、探望權等人身屬性的審判執行向來是案件中的“硬骨頭”。“這類案件情況較為特殊,有的當事人會頻繁起訴或者申請強制執行,但這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郭莉莉說,撫養類案件中,當事人很容易將探望困難的原因歸咎于對方,矛盾越發激化,現實困境待解。
探索:“家事調查”跟進,“家庭教育”破題
確診“多動癥”的小陸究竟跟誰才能更好生活?
接到案件后,雨花臺區人民法院家事調查官謝怡然迅速行動起來,以單方面談、實地走訪等形式,調查孩子既往的撫養狀況,孩子的健康狀況,父母雙方的工作、收入、住房等物質保障條件,直觀了解父母雙方的性格、待人處事的方式,孩子的真實意愿等情況。“我能很明顯地感受到父母對孩子的愛,但他們的沖突對抗,不斷拉扯著孩子,導致孩子覺得自己沒人關心。”謝怡然說。
心理咨詢師為小陸進行的沙盤游戲則顯示,父母多年的沖突分歧、矛盾交加的成長氛圍也是造成小陸注意力缺陷、焦慮不安的重要原因。
多年相爭,老陸和丁某一直互相指責,直到面對這樣的結果,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無意間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本著“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法官會同專業心理咨詢師對父母雙方進行了一次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結合小陸的實際情況引導父母雙方找到愛孩子的正確方法,努力營造和諧、健康的家庭環境。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先由母親與孩子共同生活,半年后征求孩子意見再作考量。
后來,小陸和母親的相處十分融洽,老陸也逐漸尋找到與兒子的合適相處方式。不久前,丁某再次提起變更撫養權的要求,老陸表示同意,案件順利調解。
去年,我國首部為“家事”立“國法”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雨花臺區人民法院以“家事調查”為前置,通過“希望樹”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社會治理聯合體,不斷引導和幫助家長樹立正確家庭教育理念、遵循家庭教育基本規律,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良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