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董事會的流程
成立董事會的流程:
(相關資料圖)
1.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
2.召開股東大會確定董事人選,董事會人數應當按照公司性質、公司規模來確定;
3.首次召開董事會時,應當確定董事長、副董事長,聘任高管;
4.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二、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
公司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如下:
1.組成不同
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務。也就是說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
2.職責不同
股東大會的主要職責是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并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選舉的董事組成,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的常設機構。
3.性質不同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性質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機構。股東大會并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三、董事會成員必須是股東嗎
找法網提醒您,董事會成員不一定必須是股東。規定非職工董事由股東產生,職工董事為召開職工大會后選舉出來的。董事會中的董事是企業管理人員,懂得經營管理之道。而股東只是出錢開公司,把經營管理權交給董事會。股東可以是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國家等非自然人;而董事必須是自然人,而且得符合擔任董事、監事、高管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