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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嘉禾分站(通訊員 肖佳蘭)“感謝法官的努力!我的醫院終于可以繼續經營,逐步償還債務了。”隨著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某民營醫院負責人馮某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下了。
近日,嘉禾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運用“放水養魚”的方式,積極促進雙方和解,妥善處置了一起涉民營醫院租賃合同糾紛,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幫助被執行民營企業渡過難關。
作為被執行人的某醫院一直租賃申請執行人李某等人的場地(家族共同所有)作為經營場所,在經營過程中投入了大量資金建設場地,后醫院經營困難,無法依照合同約定繳納60余萬元的租金。案件來到執行程序后,嘉禾法院對該企業進行了網絡查控和線下調查,并聯系企業負責人,通知其及時履行。“我也想繳納租金,可是我的醫院經營困難,現在真的沒有錢。我在尋找新的合伙人,希望能扭轉局面,可不可以再給我一些時間?”負責人馮某懇切地說。
執行法官鄧軍調查發現,被執行企業的賬面已無資金,只有租賃場地內還有醫療設備設施,如果以強制騰房、轉賣醫療設備的方式進行執行,被執行企業將會血本無歸。可是申請人一方人員眾多,意見龐雜,部分申請人強烈要求強制騰房。
如何才能緩和雙方矛盾?能否在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給被執行企業留一條出路?執行法官鄧軍做了大量的努力。他一方面持續跟蹤醫院負責人馮某尋找新合伙人的進展,了解醫院轉型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多次組織執行和解,試圖討論出對雙方都有利的執行方案。經過鄧軍用心用情的不懈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給予被執行企業更長的履行時間,為企業緩和了生存壓力。
一段時間后,執行法官到企業進行回訪,該企業已利用現有設施設備成功轉型為月子中心,重新開張營業,正逐步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