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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今日報丨因拒收人民幣現金,江蘇3家單位被罰

來源:揚子晚報2022-07-22 15:40:30


【資料圖】

揚子晚報網7月22日訊(見習記者 王燦)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人民銀行官網了解到,2022年第二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0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19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車場、保險公司、連鎖餐飲、超市等。記者注意到,江蘇有三家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第一家是崇德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所運營的停車場,因拒絕公眾使用現金支付停車費,人民銀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對該單位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人給予警告,并 處1000元罰款。

第二家是金隅嘉星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拒絕業主使用現金支付物業維修費,被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并處2萬元罰款;人民銀行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4000元罰款。

第三家是常熟市星光城市超市有限公司職教南店,因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物,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對該單位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500元罰款。

人民銀行提醒,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校對 盛媛媛

關鍵詞: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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