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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熱文:取消收支規模限制、放寬年限要求……深圳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又推出新舉措

來源:揚子晚報2022-06-25 09:30:00

6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發布關于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關于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2022年版)》的通知(下稱《指導意見》),共計5章24條。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與此前試點政策相比,本次調整內容主要體現為“一取消、二放寬、一擴大”。同時,《指導意見》還重申試點銀行業務備案、便利化措施、業務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對申請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的試點企業均不設置收支規模要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自2018年11月成為首批試點分局以來,積極推動試點政策實施。

2019年3月貨物貿易便利化試點業務落地,首批5家銀行、12家企業參與試點;2020年6月試點范圍擴大到服務貿易的“運輸服務”和“旅行”項下,2021年進一步擴大整個服務貿易項下。

截至2022年5月末,貨物貿易便利化試點覆蓋6家銀行、64家企業,累計收支443.3億美元;服貿便利化試點共5家銀行、17家企業參與,累計收支149.7億美元。

近期,深圳外匯局對原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業務指導意見進行了修訂完善。與此前試點政策相比,本次調整內容主要體現為“一取消、二放寬、一擴大”,具體來看:

“一取消”即取消申請服務貿易試點企業收支規模1000萬美元限制,對申請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的試點企業均不設置收支規模要求。

“二放寬”是同時放寬試點銀行評估等級要求和試點企業與試點銀行的合作年限要求,具體指將近三年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經營評估等級要求放寬至原則上均在B+(含)以上,將企業在試點銀行持續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的時間要求由原則上三年放寬至兩年以上。

“一擴大”則是擴大政策適用的業務范圍,將服務貿易項下部分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納入試點。

結算效率提升使企業資金流轉速度加快

試點銀行在確保交易真實、合法,符合合理性和邏輯性的基礎上,可為該行試點企業實施以下便利化措施:

一、優化單證審核。銀行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為試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對于資金性質不明確的業務,銀行應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單證。對于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外匯支出可事后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二、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業務免于事前登記。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間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況無法原路退回的退匯業務,可在銀行直接辦理,免于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三、貨物貿易對外付匯時免于辦理進口報關單核驗手續。銀行能確認試點企業貨物貿易付匯業務真實合法的,可免于辦理進口報關電子信息核驗手續。

四、服務貿易項下非關聯關系的境內外機構間發生的代墊或分攤、或超12個月的代墊或分攤業務,由試點銀行審核真實性、合理性后辦理。

五、經深圳市分局備案的其他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分局對試點銀行按年度開展定期評估。評估合格的銀行可繼續開展試點業務。經評估不合格的銀行,深圳市分局應及時告知相關銀行評估不合格的原因,試點銀行應在3個月內進行整改,根據《指導意見》第十條規定應當取消試點資格的情況除外,整改期內試點銀行不可新增試點企業。整改到期后仍不符合本指導意見準入標準的,深圳市分局應書面通知試點銀行,取消其試點資格。

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表示,試點以來銀行業務辦理時間平均縮短至原來的1/3,結算效率提升使企業資金流轉速度相應加快,幫助實體經濟釋放效能。

平安銀行深圳分行表示,試點推動該行積極借助科技力量,實現展業盡調和業務辦理線上化,數字化全流程跟蹤切切實實讓企業“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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