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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6月16日電 (馬靜)16日,據香港證監會網站披露,因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光大證券全資子公司光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光證香港”),被公開譴責并罰款380萬港元。
對此,光大證券董事會辦公室對中新經緯表示,該監管措施是香港證監會對光證香港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間進行反洗錢合規性調查的結果。目前光證香港已認真對照監管要求,完成相關問題整改并實施有效的管控措施。
據香港證監會披露,光證香港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間,沒有實施充足及有效的制度和管控措施,以防范及減低與第三者存款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特別是,光證香港未能有效地識別及檢查透過其在某家本地銀行開立的多個子賬戶作出的第三者存款,也未能偵測可疑的客戶存款。
香港證監會在事實摘要中詳細列明了光證香港本次被罰的違規操作、結果及原因等。其中就未能識別透過該等子賬戶作出的第三方存款,香港證監會提到,其對光證香港于有關期間收到的存款進行抽樣檢視,過程中發現光證香港未能識別178筆透過光證香港在某家本地銀行開立的多個子帳戶作出的第三者存款,金額超過2.5億港元。
香港證監會還披露,其識別到某些光證香港客戶賬戶內的可疑存款,比如11名客戶從多名與其關系不明的第三者收到五筆或以上的存款;7名客戶收到的存款凈金額與他們的估計凈資產不相稱;及5名看來互不相關的客戶在四天內收到來自同一名第三者合共約500萬港元,而該5名客戶使用有關資金買賣同一只股票。
有鑒于此,香港證監會對光證香港公開譴責并處以380萬港元罰款。香港證監會還認為,光證香港犯有失當行為,及其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