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11日電 (左雨晴 石睿) “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機制,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3月5日,全面注冊制被寫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
從2018年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到2020年創業板實行注冊制,再到2021年北交所設立并實行注冊制,全面實行注冊制的條件不斷成熟。
那么,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對中國意味著什么?是否會造成IPO井噴?其落地又需要哪些配套措施?中新財經聯合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推出的“兩會經濟觀察”,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陳曉向中新網“中國新觀察”欄目對全面實行注冊制進行了解讀。
實行注冊制,通過資本市場來打造偉大的公司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資本越來越活躍,科技人才越來越多,國際交流也越來越頻繁,因此,我國的企業具備相當的創新能力。但如何把尚未成熟但又具有發展潛力的創新型企業送上市,成為了一個難題。
“之前的制度,不管是審核制還是核準制,主管部門的審核標準主要依賴于公司過去的財務指標,因此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已經成熟的大公司。”陳曉認為,公司上市是為了使資源的配置更加有效,并促進科技和產業的進步。
“我們應該把一些好苗子送上市,然后通過資本市場來打造偉大的公司,而不是把偉大的公司送上市。這就是實行注冊制的目的。”陳曉表示,實行注冊制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保證公司信息透明,但將選擇權交給了市場。由投資者來判斷一個上市公司的好壞,評判標準應該是著眼未來而不是過去的業績。
IPO井噴是偽命題
在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后,是否會造成IPO井噴?如何防止一些公司渾水摸魚?
陳曉認為,購買股票屬于“買者自負”,只有對高風險有承擔能力的人才適宜進場。而在全面實行注冊制后,“魚目混珠”是正常現象,并因此才能夠“大浪淘沙”。
“公司需要向投資者展現自己的潛力,才能獲得市場青睞。”陳曉指出,如果公司無法說服投資者,那么即使通過相關審查,公司也無法上市。因此,IPO井噴實際上是個偽命題。以注冊制最寬松的美國為例,上市公司數量近10年是下降的。
“目前實行的新《證券法》,要求中介機構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擔連帶責任,也是對注冊制的落地提供了法律保護。”
陳曉表示,自注冊制試點以來,科創板已400多家公司上市,創業板上市公司也達到了300家,除近期外圍因素導致中國股市波動外,中國股市未因注冊制的推出大跌大起,甚至還沒降反漲,這說明實行注冊制是正確的選擇。
全面注冊制還需完善市場配套工具
從試點到全面實行,陳曉認為,目前對于注冊制的法律配套已經完備,但市場配套仍有不足。
“注冊制不光是在審核環節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把實質性判斷留給投資者,還需要給投資者判斷的工具。”陳曉表示,如今投資者亟需的是可以直接做空的工具,用來對公司進行淘汰和洗牌。
陳曉認為,做多和做空都是投資工具,只有在兩個工具平衡的時候,市場才會趨于均衡穩定。“當然,做空有做空的規則,要防止惡意做空。”
陳曉表示:“目前我國有融資融券作為做空工具,但實際情況卻是融資容易融券難。目前在主板上融資占97%,融券才占3%。大部分的股票在大股東手上,大股東把自己的股票借出去,做空自己是不可能的。現行的融資融券機制不僅不會降低市場風險,反而還放大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