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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十年少相見 法官巧調解促和平分手

來源:三秦網2023-08-11 14:56:21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記者 李佳 實習生 劉夢圓)小兩口均是二婚,婚后缺乏溝通,也沒有再有子女,男方借故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轉眼就是十年。再次相見兩人對簿公堂,雙方對是否退還彩禮和拆遷安置款一事爭議較大。長安法院法官現場長達3小時調解,促雙方和平分手。

董某與劉某在2011年經人介紹認識,相處半年后,即于同年9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人均系再婚,董某婚前育有一子且已成年,再婚后與劉某未生育子女。由于雙方婚前沒有充分了解彼此,婚后經常因一些小事起沖突,因此劉某借故去往外地工作,很少回家,與董某的夫妻感情逐漸破裂,直至無法挽回,于是董某提起訴訟,希望法院判決離婚。

在收到應訴通知后,劉某提前來到法院,釋明自己同意離婚的態度。被告表示自己隔日要到外省去打工,希望能盡快解決和董某的離婚糾紛,一并將財產等事項進行處理,并懇請法院能夠抽時間提前傳喚原告,進行調解。鑒于雙方對于解除婚姻關系沒有爭議,也無子女撫養糾紛,本案案件事實簡單清晰。考慮到被告要去外地,案件辦理時間緊迫,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宋繼尚法官辦案團隊決定提前傳喚原告到庭調解。

調解期間,由于雙方對是否退還彩禮和拆遷安置款一事爭議較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于是法官轉換思路,從兩人的過往情感出發嘗試推進調解工作。回憶起十幾年夫妻生活中的美好時光和曾經恩愛甜蜜的瞬間,雙方的態度逐漸軟化。法官趁熱打鐵,勸說兩位當事人從對方角度考慮,為了兩人以后的生活,應當一切向前看,擱置爭議,求同存異,互諒互讓。

最終,經過三個小時的調解,原被告協議解除婚姻關系,原告當庭向被告支付一萬元現金,被告放棄拆遷所得安置款,法官據此制作了民事調解書并當即送達雙方當事人。離開法院時,原告不斷地向法官道謝,兩人也心平氣和地前往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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