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韓城市疫情防控整體形勢,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韓城市應對辦將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以下違反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現通告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第一條 不配合防疫人員開展摸底排查工作,故意隱瞞行程軌跡、謊報接觸史、旅居史等情況,私自來韓返韓不向所在社區(村)報備的。
第二條 經過高速公路服務區或道路交通檢驗檢疫卡口時,采取駕車闖卡、翻越護欄、繞道行駛或其他方式進入韓城轄區的。
第三條 采用多部手機交替開關機、使用手機截屏、冒用他人健康碼和行程碼,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隱瞞行程、活動軌跡,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檢查的。
第四條 偽造、變造核酸檢測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核酸檢測證明文件的。
第五條 對流調工作人員隱瞞行程軌跡,虛構情形造成影響的。
第六條 單位或個人違反疫情防控政策規定,組織群體性活動,妨礙疫情防控措施的。
第七條 公然侮辱、威脅、侵害防疫工作人員人身安全,故意損壞防疫或醫療設施的。
第八條 個人或指使他人故意捏造、散布虛假疫情信息,起哄鬧事、制造恐慌,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第九條 其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命令、通告,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措施的。
特此通告。
韓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