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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
近日,一則“因停車距離糾紛,乘客拒絕下車已達28小時,警方多次協調無果”的信息在網絡傳播。
經查,2023年5月17日14時許,余某佳(女,25歲)、余某江(男,54歲 ))因與某網約車司機王某某發生司乘糾紛后不愿下車,王某某報警。余杭分局倉前派出所出警開展調解,但余某佳和余某江二人拒不下車并要求賠償。調解無果后,王某某請其朋友將車開回西湖區留下街道其居住小區,余某佳和余某江二人仍在車內拒不下車。5月18日8時許,王某某發現該二人仍在車內,再次報警,西湖分局留下派出所出警處置。期間,該二人仍不聽民警勸解,拒不下車,直至22時許被民警傳喚至留下派出所。
目前,西湖分局對余某佳和余某江二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杭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0日
此前報道
5月17日,浙江杭州。一網約車司機稱,因兩乘客打車點不能停車,商議在上車地點20米處等乘客。乘客上車后對司機大吼大叫,超24小時賴著一直不下車,期間警方前來調解,勸說5小時未果。車主稱,由于網約車營運攝像頭被乘客遮擋,期間不清楚兩人有沒有下過車。18日,網約車司機表示,兩乘客要求賠付十倍違約金,但自己平臺沒有此項規定,自己認定該要求系訛詐。她還表示,要求兩位乘客賠償自己的營運費用將車清理干凈,并賠禮道歉。目前,處理此事的派出所表示,兩乘客目前暫不構成尋釁滋事,將和乘客和司機一起妥善解決此事。(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