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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入伙燃放煙花燒了鄰家,誰擔責

來源:華聲在線2023-10-16 09:51:53

華聲在線10月15日訊 新房入伙在小區燃放煙花,不料半個多小時后同一棟的鄰居家起火了。失火的業主何某找到燃放煙花的李某家索賠,對方卻以不一定是煙花燃放引起為由拒絕賠償。于是,何某把李某及物業所屬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今天,湖南高院通報了這起郴州資興市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資料圖片)

新房入伙燃放煙花,鄰居家起火了

2021年12月31日凌晨3時左右,郴州某小區的業主李某夫婦為慶祝新房入伙,在該棟樓房的大門前燃放煙花。沒過多久,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發現該棟樓房18樓有房間燃起大火,就立即撥打了119報警并聯系其他工作人員前來滅火。

起火的是業主何某家,事發后,在他們家陽臺發現了煙花爆竹殘留物。經鑒定,涉案房屋裝修工程損失評估值共計9.29萬元。消防救援大隊作出火災事故認定書,不能排除外來火源引燃可燃物著火成災。何某找到煙花燃放者李某夫婦和小區物業服務公司,要求其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而李某夫婦認為,火災不一定是由燃放煙花引起的,且燃放煙花經過了物業公司所屬的房產總公司同意,房產總公司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對房屋內的損失的價值也存在異議。

物業公司所屬的房產總公司、房產資興分公司認為,物業公司非涉案房屋起火的責任人,財產損失應由實際侵權人承擔,公司作為物業服務企業,午夜巡邏第一個發現險情,第一時間報火警滅火,事前在《臨時管理規約》、業主群中多次提示告知禁止燃放煙花,且事后配合處理現場、積極配合消防救援支隊勘驗及協調業主間解決賠償問題,事前、事中、事后已盡到管理責任。

因對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今年3月,何某夫婦將李某夫婦、房產總公司、房產資興分公司訴至資興市法院,要求共同賠償其財產損失14萬多元。

法院:房屋起火與煙花燃放有直接因果關系

資興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消防救援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中對起火原因的認定,及現場勘驗筆錄中載明案涉房觀景陽臺上有煙花爆竹殘留物,即煙花濺入室內引發火災具有高度的蓋然性,且李某夫婦未能提供證據證明火災系何某夫婦故意或者其他原因以及不可抗力所造成,二者燃放煙花的行為與涉案房屋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房產資興分公司作為涉案房屋的物業服務企業,雖在業主微信群提醒業主不能在小區內燃放煙花,但在李某夫婦燃放煙花時未進行制止,未履行法定和約定的安全防范義務,與涉案房屋因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存在間接因果關系,同樣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非房屋內部因素造成的火災已明顯超出了何某夫婦的正常注意范圍,因此他們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

法院酌情確定由李某夫婦承擔70%的責任,房產資興分公司承擔30%的責任,房產資興分公司作為房產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對外債務中以其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的部分,由房產總公司承擔。

因雙方均未再申請重新鑒定,法院認定案涉房的直接財產損失為9.29萬元。對何某夫婦提出的其他損失,因其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他損失的金額,且其對原自帶精裝的部分項目進行了拆除,法院不予認定。

據此,法院判決李某夫婦承擔何某夫婦房屋損失的65030元,由房產資興分公司承擔27870元,房產資興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損失的,由房產總公司承擔。

判決后,李某夫婦不服一審判決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后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虢燦

(一審:夏博 二審:蔣宇 三審: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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