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8月14日訊(記者 余茜 謝龍彪 實習生 楊雪靜)近日,家長鄧女士向《湘問·投訴直通車》欄目求助,稱婁底文德信息工程職業學校(下簡稱婁底文德職校)預收學費近萬元,現在孩子不打算在這里就讀了,招生老師卻一直拒絕退款。
鄧女士預交學費的收據。(投訴人 供圖)
(資料圖片)
預交近萬元學費難退費
據鄧女士介紹,7月5日,婁底市中考成績公布的第二天,一名自稱婁底文德信息工程職業學校老師的李姓男子主動聯系了孩子,并邀請她們去學校參觀。一番考察后,孩子同意就讀該校的電力工程專業。李老師讓他們現場預交了全部學費,共計9480元,其中包括學費7980元,住宿費、日用品和保險等項目的服務費1200元,還有柜子、桌椅的使用押金300元。
計劃遠不如變化快,幾天后,鄧女士一家經過商議,準備讓孩子去另一所學校讀書,便提出退費申請,卻遭到了李老師的拒絕。“他一會說學籍到了學校不能退,一會又說可幫助申請補貼”,對于李老師的提議,鄧女士均予以否決。
學校承諾將全額退款
8月2日,記者電話聯系了李老師,他告訴記者,自己是婁底文德職校的招生老師,學校9月才正式開學,在此之前可預交學費鎖定學位。對于鄧女士的退費申請,他稱“此事會處理的”。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婁底文德職校謝校長,他表示“預收學費是為了防止學校之間相互挖生源”,并向記者承諾,這筆預收學費待學校正式開學后,可全額退還給家長。
此外,他還表示,這名負責招生的李老師并非學校教職工。至于他是何種身份,又為何會參與學校招生工作,謝校長未予以回應。
民辦學校不得跨學期預收費用
記者查詢獲悉,教育部發布的落實高校招生的工作禁令中,就明確規定“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根據《湖南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南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學行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民辦學校不得跨學年(期)預收費用,不得不按規定退還所收費用;嚴禁中職學校違規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人員招生。若有上述行為的,將由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8月2日,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婁底市教育局,職成科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進行學位預定,家長繳納費用可抵扣學費。至于不退學費的情況,教育局將介入核查。
截至記者發稿前,鄧女士已收到退還的全部學費。
(一審:蔣宇 二審:盧小偉 三審: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