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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8月7日訊(全媒體記者 奉永成 通訊員 范警元)記者今天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近日,湘潭市對兩家未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并被執法檢查人員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實行“一案雙罰”。
“一案雙罰”是指安全生產執法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在要求整改的同時,對企業和企業直接或主要負責人分別進行處罰。
6月30日,湘潭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湖南威孚汽車部件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對承包單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未對新上崗人員按要求進行培訓等行為,執法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對該公司和公司直接負責人分別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
7月4日,湘潭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湖南華尚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1名電焊作業人員未取得焊接與熱切割作業操作證,環保車間、機加車間內使用非水性油漆的兩個噴漆室均未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執法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對該公司和公司主要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
(一審:蔣宇 二審:劉樂 三審:蔣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