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交通整治“雷霆行動”半月查處開車使用手機違法行為2232起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盲駕”危險,開車時請別使用手機
當智能手機成為生活的“標配”,開車使用手機的違法現象也越發突出。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自3月30日長沙啟動交通整治“雷霆行動”以來,截至4月13日,僅開車使用手機這一交通違法行為,全市已查處2232起。為何要嚴查開車使用手機?記者對此進行調查。
案例: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打電話
4月13日,長沙大道萬家麗路口車流如織,雨花交警大隊七中隊在此設點,整治駕駛時使用手機等行為。10時30分左右,民警發現一輛黑色小車車速緩慢,透過開著的車窗,原來小車駕駛員一手掌控方向盤,一手打著電話。民警將其攔停,“您知道開車使用手機是違法嗎?”“我不清楚。”在民警教育下,駕駛人員認識到了危害,并接受了處罰。
連日來,雨花交警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交通整治“雷霆行動”,專項整治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僅現場整治就查處了10余起。目前,對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交警部門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之規定,對駕駛人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現在人們對手機的依賴度很高。”民警陳劍鋒表示,開車時使用手機的現象越來越常見,但開車接打手機極容易使駕駛員注意力分散,會對前方及周圍的環境難以觀測到位,形成“不注意視盲現象”,易引發交通事故。
治理開車使用手機違法行為刻不容緩,去年4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就是一個信號,其中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由一次記2分升為一次記3分。
危害:開車使用手機容易“盲駕”
眼下,智能手機已成為市民的固定“伴侶”,有時候很難忍住不使用。中國社科院與某保險機構聯合調研顯示,34%的受訪者存在分心駕駛的行為。另有研究表明,59%的駕駛人開車過程中有過看微信的經歷,31%的人玩過拍照,36%的人有過刷微博、微信朋友圈的危險行為。
開車使用手機,容易讓車輛在短時間內處于“盲駕”狀態,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最常見的,就是導致駕駛人反應滯后。”陳劍鋒表示,反應滯后的后果就是極容易影響行車秩序,造成事故發生。
相關研究顯示,正常駕駛時,駕駛人反應時間在0.3秒至1秒,使用手機將反應時間延遲3倍左右;而行車間距延長,既降低道路通行效率,也降低了車輛橫向控制能力。有科學模擬實驗證明,開車使用手機導致駕駛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很重要,駕駛人的注意力會下降37%;駕駛人邊開車邊發信息,發生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
雖然大家都知道開車不能使用手機,但戒掉確實沒那么容易,因此更加需要駕駛人自律。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如在開車時必須接打電話,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藍牙耳機或車載藍牙,避免影響正常駕駛;最好能尋找最近的停車位,確保車輛處于安全位置,停穩后再使用手機。此外,等紅綠燈時使用微信(短信)、觀看視頻、拍照等情形,同樣屬于開車使用手機的違法行為,請盡量避免。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