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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2月9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鎮東 黃京)為深入貫徹落實“雙減”決策部署,打破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由于缺乏設置標準、管理職責不明晰、監管措施難執行等難點堵點!今日,三湘都市報記者從長沙市教育局獲悉,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廣電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聯合出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強化統籌、形成合力,將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規范辦學、日常監管等方面持續發力,確保“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據介紹,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分為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和其他類四種類型進行分類管理,并按照“統籌推進、分類管理,分組負責、以縣為主,聯合監管、協同治理”的總體原則進行聯合監管。《指導意見》細化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監管的具體職責分工,作為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的依據,具體職責分工包括行政審批、日常監管、投訴舉報處理、安全監管、無證辦學處置等五個方面內容。
那么,各部門怎樣進行職責分工?教育部門依法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訓事務的法定職責,牽頭負責對體育、文化藝術、科技三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與業務監管工作,負責對其他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與業務監管工作,負責指導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黨建工作;體育、文旅廣電、科技部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分別參與對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三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聯合審批和聯合監管,在審批中對場地、器材設施、從業人員、培訓項目(目標、計劃、課程內容)、培訓材料等是否達到準入標準進行審核把關,在監管中對培訓機構加強業務指導,強化日常管理,規范培訓行為,提高培訓質量;市場監管和民政部門對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依法進行注冊登記,發放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涉及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問題依法依職能職責監管或者配合教育、體育、文旅廣電、科技等部門進行聯合監管。
需要注意的是,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指的是面向中小學生(含3-6歲兒童)開展體育、文化藝術、科技和其他非學科類培訓的機構,不包括面向社會各類人群提供與中小學課程或升學、考試無關的各類其他培訓服務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