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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深交所對湖北能源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提到,4月28日,公司披露的《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顯示,因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陜煤華中煤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中煤炭銷售公司)2022年修訂了水運煤業務交易合同有關條款,公司將華中煤炭銷售公司2022年水運煤相關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對前期會計差錯事項進行更正,其中調減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潤表的營業收入152197.44萬元,變動幅度為21.94%;調減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潤表的營業收入302177.42萬元,變動幅度為22.14%;調減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潤表的營業收入379696.01萬元,變動幅度為18.77%。
監管函提到,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本所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022年年報顯示,湖北能源集主營業務為能源投資、開發與管理,從事或投資的主要業務包括水電、火電、核電、新能源發電、天然氣輸配、煤炭貿易和金融投資。(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