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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時訊!周到·說法 | 小區加裝電梯一樓業主意見被代簽“棄權”,最終投票結果還有效嗎?

來源:周到上海2023-04-19 16:49:06

因為人在外地,小區加裝電梯征詢意見時,顧先生只在電話里表達了同意的意見,但前提是不能影響自己一樓的采光。誰知從外地回來后,顧先生才發現,電梯地基就建在自己廚房外50厘米處,而且意見征詢表上還被樓組長代簽為“棄權”,頓時他對這項工程就表達了強烈的反對,并找到新聞晨報·周到幫辦欄目尋求幫助。那么,代簽是否有效?是否會對最終結果產生影響呢?

▲視頻:小區加裝電梯一樓業主意見被代簽,最終投票結果還有效嗎?反映:征詢表上一樓業主被代簽

2022年2月,顧先生一家從上海去外地過年,在此期間,他接到了一通電話。


(資料圖片)

我們樓組長打電話給我,問我裝電梯的事,我當時是同意的。”

顧先生說,他在電話里說明,加裝電梯可以,但是他不希望裝好的電梯影響自己家的采光,具體可以等他從外地回來,再商討一下。

不曾想,幾個月后顧先生一家回到上海,發現電梯的地樁都已經打好,兩根水泥柱就豎在他們家窗外,距離廚房的窗戶僅有50厘米左右的距離。

“我當時就提出反對了,這個墻離我們太近了。”顧先生直言,他們一樓本就光線不好,并且潮濕,如果再添一堵墻,那么這些問題還會“雪上加霜”。

為此,顧先生一家和電梯施工方、樓組長等人展開了爭論,期間顧先生還從樓組長口中得知,征詢業主加裝電梯意見時,大家有填過一張意見表,其中各家各戶都要業主簽字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棄權。

我們這個時候才知道竟然還有一張表要簽字,我們從頭到尾沒聽說過,更沒見過。”

樓組長和顧先生解釋,因為過年時樓組長電話征詢過他的意見,而顧先生一家又長時間沒在家中,所以樓組長幫顧先生一家簽了“棄權”。

而且在爭論當中,無論是電梯加裝方還是樓組長,都告訴顧先生,整棟樓同意加裝電梯的比例已經超過了三分之二,顧先生家的這一票對結果不會產生影響。

他們說哪怕我簽反對也沒用,那一開始為什么還來問我意見?直接裝就好了啊。”

顧先生不理解,加裝電梯明明是對自己一樓不利的事情,為什么還要被隱瞞、代簽,并且陷入無休止的爭論當中……

▲地樁距離顧先生家廚房窗戶僅50厘米左右樓組長:同意裝電梯人數已達標

近日,周到幫辦記者來到靜安區這一小區,在顧先生所在的樓棟見到了樓組長王阿姨。據了解,他們整棟樓有6層高,每層4戶居民,其中2至6樓的20戶居民都簽字同意裝電梯。

1樓是什么情況呢,101寫的不同意,102也不同意,103 寫棄權,104一直不在家,但是居委打電話問過是同意的。”

王阿姨說,根據這個情況,他們才在意見表上幫104的顧先生一家簽了棄權。

如今因為顧先生一家以及101的業主持續反對,加裝電梯的工程也因此停滯了下來。

王阿姨作為樓組長,她也沒法理解顧先生的訴求。在她看來,設計圖紙都是經過專業人員的測繪考量畫出的,地基也早早挖好,那個時候沒見顧先生他們反對,反而打好地基了開始反對。

“現在政策就是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就行了,真要百分之百的人同意,我們早就不造了。”王阿姨回憶,在此前的爭論中,104戶表達的意思是,裝電梯既要響應大多數人的聲音,也要維護他們少數人的利益。但如今實際情況是,因為少數人的反對,大多數人的權益也沒法保障了。

▲已經打好的地樁居委:樓組長承認代簽“棄權”

4月17日,記者聯系上該小區居委會的謝書記,她告訴周到幫辦記者,顧先生這棟樓加裝電梯經過了一系列合法合規的流程,例如征詢居民意見、公示方案等等,但是在其中有些小的瑕疵,就是樓組長幫104業主代簽了“棄權”。

謝書記說,她是去年11月才來到這個居民區任職,而顧先生這棟樓加裝電梯的事發生在去年過年期間,所以有些內容她也是在交接工作時才得知。

樓組長在去年10月的協調會上承認,是她代簽的字,可能也是因為法律意識淡了點,有些想當然了。”

謝書記說,這個情況是在后續的矛盾發生之后,大家才掌握的,雖然這一票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對最終的結果沒有影響,但是從情感的角度而言,對104業主肯定是不利的。

謝書記還提到,由于現在104業主和樓組長及業主代表沒法坐下來調解,雙方都帶著一定的情緒,因此居委會很難從中調解,除非雙方都愿意調解,根據這個前提居委會來搭建調解的平臺都是沒問題的。

裝電梯一樓吃虧我們都知道,但是也有政策支持一樓,比如樓道弄得美觀一點,鋪瓷磚、調整燈光都沒問題的,甚至在做工程的時候可以幫一樓業主做點力所能及的活。”

謝書記強調,這些彌補主要是以情感為主,保證鄰里之間的和諧,“如果真要談到金錢上的補償,通過居委會協商的我們沒碰到過”。

專家:代簽屬于瑕疵但不影響結果

“如果一樓業主的這一票對最終的投票結果不產生影響,那么整個投票結果就是有效的。”針對顧先生的投票被“代簽”這一情況,上海市物業協會特聘專家黃友健認為,樓組長的做法雖有瑕疵,但是在全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投票,且同意加裝電梯的比例在四分之三以上的情況下,一樓業主顧先生這一票同意與否,都不會改變整體的投票結果,因此不能作為阻止加裝電梯的理由。

反過來說,如果顧先生這一票同意與否,決定了最終投票結果的走向,那么這張意見征詢表的結果就存在爭議。

別人代簽的是棄權,其實相當于不同意了,因為最終統計的是同意人數的比例。”

黃友健表示,在征詢居民意見過程中,樓組長已經向一樓業主顧先生致電詢問過意見,顧先生也知曉了要加裝電梯這件事,且在當時表態同意,而樓組長代簽的并非是“同意”,而是“棄權”,對于投票結果而言,“棄權就等于是反對”。

對于顧先生而言,黃友健認為和樓上好好協商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對于采光、噪音等問題是否能夠做到影響最小,甚至協商一些經濟補償,如果最終無法達成一致,只能建議走訴訟程序。

另外,在投票結果明確的前提下,如果一樓業主做出一些過激行為阻止施工,那么也涉嫌違法,樓上居民可以起訴他排除妨礙。”

黃友健表示,對于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一定要合理維權,不要采取過度、過激的行為。

▲加裝電梯工程他山之石:樓上業主一定要耐心溝通

作為彭浦鎮最早一批加裝電梯成功的老小區,住在場中路2600弄的陳老伯有不少“溝通”心得。

我說一定要三個人一起上門做工作,這樣說話有余地,其他人可以一起補充。”

陳老伯說,前期為了做一二樓鄰居的“功課”,住在樓上的鄰居就會一個人去溝通,但是陳老伯建議,如果三個人一起上門,那么溝通的效果會成倍提升。

打感情牌,是陳老伯多次溝通后總結出來的“殺手锏”。他說自己已經72歲了,還住在5樓,平時買油買米拎上樓非常不方便,現在既然有加裝電梯的政策,那么他是非常想把握住的,于是就和鄰居一起,三個人一起和不同意裝電梯的業主打感情牌。

“我說我們年紀也大了,現在政府有補貼,我們得把握機會的呀。”陳老伯說,他碰到一些年輕人不同意裝電梯,他只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還不能天天去,得隔幾天,路上碰到拉家常的時候,再提出裝電梯的事,不能引起別人的反感。

同為場中路2600弄的居民,張阿姨也傳授了類似的心得。

一定要耐心,我們樓上的居民是得益的,一樓是吃虧的,所以我們受點委屈也沒問題的。”

張阿姨說,前期溝通、簽字的時候,她們碰到過一些阻礙,也聽到過一些偏激的話語,但是作為有需求、有些“理虧”的一方,在她的堅持下,一點一點地和鄰居溝通,大部分人最后都能理解。

“什么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裝(電梯)就行了,這種話不能說的。”張阿姨直言,人都是感情動物,如果和一樓兩樓的鄰居對著干,那么裝上電梯肯定遙遙無期。

即便在裝完電梯之后,張阿姨還會經常找一樓的居民拉家常,而且逢年過節還會問候鄰居,在心理上多為鄰居“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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