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訂立可采取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訂立可采取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找法網提醒您,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資料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訂立合同的原則有哪幾種
訂立合同的原則有以下: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自愿原則。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合同內容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由當事人自治約定。
3.公平原則。在訂立合同時,要依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依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4.誠實信用原則。誠實、講信用,不得有欺詐或其它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為。
5.遵守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訂立合同要有哪些內容
訂立合同要有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2.合同標的;
3.雙方的權利義務;
4.價款或者報酬;
5.違約責任;
6.合同解除事由;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