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芬蠼∪咔榉揽爻B化下高考組織工作機制。
《規定》明確,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高考、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疫情防控、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
《規定》要求各地各校要提前研究謀劃,合理安排特殊類型招生等有關考試時間。認真落實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強化命題制卷、考點考場、評卷等場所防疫舉措,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務人員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按要求為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場體溫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保持間距等措施。開展全覆蓋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訓,確保全體考生和考務人員熟知防疫知識和操作流程。
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涉考、涉疫、涉災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并及時報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