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0日電 證監會網站近日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潘日忠通過控制71個證券賬戶操縱4只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億元,并處以相同金額罰款,共計罰沒4.46億元。這一案件刷新了2021年證監會對個人操縱市場行為的罰沒金額紀錄。
證監會網站截圖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潘日忠)〔2021〕116號顯示,證監會對潘日忠操縱“天鐵股份”“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等四只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潘日忠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應潘日忠的要求,證監會于2021年11月12日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潘日忠及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
經查明,為實施操縱行為,潘日忠自行借入部分證券賬戶,并通過配資中介董某、王某明配資借入部分證券賬戶,共控制并使用“戴某芳”等71個證券賬戶。其中,操縱“天鐵股份”使用31個賬戶,操縱“嘉澳環保”使用32個賬戶,操縱“鼎捷軟件”使用42個賬戶,操縱“瑞普生物”使用49個賬戶。
潘日忠采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多種手段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具體來看,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1個賬戶,采用多種手段影響“天鐵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3745.05萬元。
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2個賬戶,采用多種手段影響“嘉澳環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3364.43萬元。
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潘日忠控制使用42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影響“鼎捷軟件”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1.33億元。
2019年4月1日至5月22日,潘日忠控制使用49個賬戶,采用多種手段影響“瑞普生物”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1937.42萬元。
在聽證過程中,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潘日忠文化程度不高,對證券交易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對涉案股票的交易方式不清楚。潘日忠通過此次行為,切實受到了教育,愿意努力籌資退還獲利。請求減輕處罰,只罰沒違法所得。
經復核,證監會認為,潘日忠為實施操縱行為,通過自行借入或者配資中介借入證券賬戶,共控制并使用71個證券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利用連續交易、對倒等手段影響“天鐵股份”“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足以認定潘日忠具有操縱上述四只股票的故意。潘日忠作為市場主體,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實施了違法行為的,不能因其不懂法、不知法而免責。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對法律法規不了解、對交易行為性質不清楚,不構成免責理由;本案計算的違法所得已經扣除相關交易稅費,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違法所得應扣除配資成本沒有法律依據;本案不存在《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
最終,證監會對潘日忠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決定對潘日忠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272994.82元,并處以223272994.82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