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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發布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若干舉措

來源:中國吉林網2021-07-05 10:57:38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若干舉措》近日發布。

值得注意的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那么,《關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若干舉措》都有哪些重點內容?3日,中國吉林網梳理發現,“信息量”很大。下面就以“五大關注”為線,與您一起劃重點!

關注一

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貫徹落實《關于民營企業及經營者輕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清單》及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制度。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制定審慎發布涉企負面信息、涉訴企業經營影響評估等新舉措,進一步完善暖企惠企司法政策。

對損害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從嚴從快追訴,最大程度幫助企業挽回損失。依法嚴格追訴職務侵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和挪用資金、破壞生產經營等犯罪,根據犯罪數額和情節,綜合考慮犯罪行為對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發展、商業信譽、內部治理、外部環境的影響程度,精準提出量刑建議。對提起公訴前退還挪用資金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依法不起訴;對數額特別巨大拒不退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依法從嚴追訴。

開展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以及涉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非法經營犯罪案件,在審查起訴之日起10日內,主動向權利人告知其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讓權利人得以參與刑事訴訟活動,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利,提升案件辦理透明度。

對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以及網絡侵權、鏈條式產業化有組織侵權等嚴重侵權假冒犯罪開展重點打擊。對以侵犯知識產權為業或者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鏈條中的生產制造者,以及具有多次、惡意侵權等情形的行為人,依法從嚴追訴并提出限制緩刑適用或者適用禁止令、職業禁止的量刑建議。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啟動《吉林省專利條例》修訂工作。聯合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暢通線上線下調解與訴訟對接渠道,快速處理知識產權糾紛。

做好地方性法規清理規范工作。依據上位法修改、廢止情況,對省本級地方性法規進行逐項研究清理,確保地方性法規的內容與黨中央、國務院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等相關文件不相抵觸,與法律、行政法規相一致。

啟動第二批涉產權糾紛案件再審工作。抓好標志性、典型性案件再審糾正工作,發布涉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完善涉企產權保護案件申訴、復查、再審機制。加強對涉企產權保護案件的審判監督管理,健全“上級法院提審為主、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為輔”的啟動再審模式和指令異地再審案件監督協調機制。持續開展涉企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推動涉企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

慎重適用涉財產強制性措施。對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各類企業,原則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確需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的,應當嚴格區分合法財產與非法財產、股東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犯罪嫌疑人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對于相關部門違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依法提出糾正意見。

嚴格執行《吉林省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依托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統或功能模塊,全面詳細記錄入出庫登記和移交、調用、發還、處置等環節信息,敦促落實專人、分類保管要求,做好與檢法機關對接工作,提升涉案財物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以開展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試點工作為抓手,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優化整合,加強知識產權綜合性保護。做優知識產權刑事檢察。堅持懲防并舉,在嚴厲打擊形成震懾的同時,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幫助其健全刑事合規制度、堵塞漏洞。加強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努力提高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監督質效。堅持監督和支持并重,既依法監督糾正知識產權審判違法,又支持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和執行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堅持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與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相統一,既嚴格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又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全力支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全面完成的基礎上,指導縣(市)及時向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確權登記成果。

制定試點方案。開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試點,發展壯大新型集體經濟。

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和管理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加強組織培訓和業務指導,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

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組織推動省直各有關部門規范市場準入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切實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權威性。

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確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在市場準入“e窗通”系統中將金融行業禁限用詞嵌入,做到嚴格依法登記。

貫徹落實《關于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的意見》要求。積極探索破產案件的繁簡分流,合理調整破產案件管轄布局,對于符合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簡單、已經清算組清算等適宜快速審理條件,且不具有職工安置困難、刑民交叉或其他重大影響的破產案件,適用簡易破產程序審理。采取基層法院管轄、快速指定管理人、優先網絡拍賣等方式,壓縮程序時限、簡化流程環節,提升破產案件審判質效。

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進一步優化注銷辦理流程,升級改造市場主體注銷“e窗通”系統,強化各環節部門協同辦理。

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反映和舉報綠色通道,及時核查舉報問題。

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格依法做好反壟斷有關舉報受理、線索核查、立案調查和案件處理。針對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重點領域,加強監督執法。持續完善涉企收費清單“一張網”查詢系統,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嚴格執行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在目錄清單中列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文件依據、定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定價方法和是否涉企等,結合收費項目變化調整情況對目錄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持續升級市場準入“e窗通”系統,統一身份實名認證互認,統一名稱自主申報行業字詞庫,推行經營范圍標準化,推行統一登記規范,實現全省登記無差別辦理。完善市場監管領域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建立案件會商、移送通報、聯合辦案制度,重案嚴辦、難案聯辦、簡案快辦。

關注二

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

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跟隨項目走,向項目多的優勢地區傾斜。優先保障“三早”項目、“國債”項目、重點基礎設施、鄉村振興、返鄉創業等項目建設用地,并根據各市、縣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的面積和占總量的百分比進行分配。嚴格落實“增存掛鉤”機制,強化存量用地利用和市場監管,2021年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率達到15%以上。

修訂土地管理相關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全省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度體系。適時依據國家關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制定我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實施意見,推進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布制度,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指導各市、縣完成各類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布工作。

依托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部分省市對口合作機制,發揮吉林省土地資源優勢,有效對接浙江省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推動兩省政府間簽訂合作框架協議,設立路徑、搭建平臺,努力實現增減掛鉤指標資金“點對點”跨省調劑流轉。開展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工作,梳理省內土地整治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在遵循地方政府意愿前提下,積極報送國家爭取資金支持。

取消城鎮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和子女父母互相投靠落戶對年齡的限制,全省戶口準入門檻降至全國最低,外來人口實現“零門檻”落戶。

加快建設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積極推進項目立項、建設、基礎系統部署、平臺試運行等工作,將市(州)逐步納入,實現全部市(州)在省平臺運行,不斷完善系統功能,優化服務能力。

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每年從專項資金中拿出部分資金給予扶持,用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培訓從業人員,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質量。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活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主題創建活動。啟動人力資源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組建人力資源專業社會化職稱評審委員會。

加強資本市場注冊制改革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增強企業上市信心和決心。加大上市后備資源企業挖掘培育力度,引導、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督導證券經營機構按照注冊制改革要求,落實中介機構責任,提升投行執業質量,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促進區域經濟建設。

加快推動企業上市。開展上市驅動工程,挖掘11個產業鏈優質企業資源,發揮上交所資本市場服務吉林省基地和深交所吉林省基地孵化功能,對擬上市企業提供精準輔導和服務,力爭完成“保6爭9”目標,實現農業類企業上市零突破。落實財政資金獎勵政策,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支持上市公司利用直接融資擴大資本規模,鼓勵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融資并購工具,參與產業機構調整、轉型升級。力爭2021年化解3-5家重點上市公司風險。

持續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加大對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建立有市場、有回報、商業可持續的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儲備庫,加大對接宣傳力度,爭取在吸引保險資金投資我省重大產業項目上實現突破。

堅持“零容忍”執法理念。依法從嚴加強資本市場主體日常監管,優化市場生態。依法查處證券期貨違法違規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加大打擊力度,提升震懾效果。

嚴格落實常態化退市工作機制要求。對惡意規避退市標準的上市公司予以嚴厲查處,暢通主動退市、兼并重組、破產重組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協同做好退市風險處置,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確保“退得下”“退得穩”。

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促進銀行對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運用,指導金融機構加快建立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機制,并將LPR內嵌入FTP之中,加強存款管理,督促金融機構合理定價。落實定向降準政策,增加金融機構可貸資金來源,加大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再貸款利率要求,切實降低民營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支持開展信用融資。

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支農支小規模、擔保費率等指標監管,力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下調至1%以內。

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參與“萬人助萬企”活動。實施“行長直通車”式服務,暢通供需信息渠道,打通融資堵點難點。按照分級分類原則,推動常態化開展形式多樣的省市縣三級政銀企融資對接或路演等活動,健全融資對接跟蹤、服務和協調機制。力爭每年省市縣開展融資對接服務活動200場次以上。

及時總結“信易貸”好的經驗做法,在全省范圍內推廣。

支持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的情況下拓展抵押質押物范圍,如林權抵押貸款、畜禽活體抵押貸款、大型農機械抵押貸款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等。

修訂《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開展《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立法調研工作。

授權部門和單位進一步規范對科技成果轉化有關國有資產管理事項。省級研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

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深入實施“雙對接雙助力”活動,加強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高校產學研引導基金作用,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鼓勵高??蒲腥藛T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利用本單位的科研資源和自身科研技能為企業開展有償服務,其職務成果評估作價作為知識產權的,可作為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

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開展數據供需對接,發布第四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研究起草關于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三年行動方案。

完善吉林省技術轉移體系。開展國家技術轉移東北中心及分中心建設,重點開展技術經紀人培訓工作,開展科技成果評價、咨詢、交易等服務工作;加強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培育和建設工作。

指導長春新區建設知識產權運營服務中心,開展專業化的專利評估、托管等服務。

關注三

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

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滾動實施重點行業、區域、產品質量提升計劃。建立健全質量考核評價與激勵機制,組織開展吉林省質量獎評選,宣傳推廣優質企業質量創新做法、質量提升經驗。鼓勵企業實行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

積極組織標準化研究、檢驗檢測、科研院所等技術機構主動對接企業、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

制定2021年中國品牌日活動線上展覽方案,打造“吉致吉品”吉林云上展館。遴選品牌企業參加國家品牌日活動。成立吉林省品牌提升行動工作推進組,統籌推進全省品牌建設工作。

加強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的宣傳和培訓,積極引導地方特色農產品申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助力地方特色經濟發展。

出臺吉林省農產品品牌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拍攝吉林農業品牌宣傳片,弘揚吉林農業品牌文化,提升“吉字號”品牌知名度。借助第二十屆長春農博會等大型農業展會平臺,加大全省特別是脫貧縣(市)品牌農產品推介力度,有效推動產銷對接。

以特色農產品為重點,指導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加強宣傳推介,提高農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知名度。加大制造業、農業、服務業品牌培育力度。抓好“質量月”品牌宣傳等活動,積極營造品種培優、品牌提升、品質打造的良好氛圍。

加快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培育一批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打造網絡消費品牌,大力培育自營電商,深化電商直播三年行動計劃,積極參與全國品牌消費、品質消費“雙品購物節”活動,組織電商企業廣泛參與,開展網上促銷活動,助力吉林特產走向全國。

推動商品市場創新發展,建立省市兩級重點市場聯系機制,開展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在全省培育一批不同類型、商品經營特色突出、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商品示范市場。加強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提升農村物流配送水平。

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消費者公益訴訟和集體訴訟的相關規定。在訴訟程序、庭審過程、舉證責任等方面加強對消費者的司法保護。

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小額消費糾紛審理的相關規定。推進消費糾紛繁簡分流,對在小額消費糾紛數額范圍內的案件一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處理,為小額消費糾紛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解決機制。

貫徹落實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探索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加強消費領域民事公益訴訟協作,建立信息通報、案件辦理協作機制,加強對侵害不特定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完善消費領域糾紛在線解決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探索建立維權處理結果消費者反饋評價機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信息公示制度。

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要進行公平競爭自我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杜絕歧視性規定和做法,給予各類企業平等參與競爭機會。

結合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加快編制吉林省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力爭2021年底前印發實施。

繼續完善高速公路網。加快推進九臺至雙陽、集安至桓仁、大蒲柴河至煙筒山、煙筒山至長春、長春至太平川、長春至自然村、長春都市圈環線及抵邊通道等高速公路待貫通路段建設。到2025年,實現所有縣(市)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到5000公里以上,形成“五縱四射三橫兩環”高速公路網。

推進重點區域普通國省干線提質提擋。升級沿邊路——抓好交通強國試點,著力打造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引領建設開放合作新高地;打通斷頭路——盡快架起大安、松原至黑龍江肇源和雙遼至內蒙古金寶屯、省內舒蘭至九臺等地區間的橋梁;疏通瓶頸路——提級縣際之間、不通高速公路區域的低等路,提高相鄰省(區)、縣(市)互聯互通水平。到2025年,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基本建成,縣縣二級以上公路連通。

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東部20戶、中西部50戶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具備條件的鄉鎮通三級以上公路。

加快建設敦化至白河鐵路、沈陽至白河高鐵,爭取將長春至遼源至通化鐵路項目納入國家鐵路“十四五”規劃,支持敦化至牡丹江鐵路開展前期工作。

實施長春龍嘉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遷建延吉機場項目,加快長白山機場擴建工程建設,推進一批支線運輸機場項目前期工作。

推進智能快件箱(信包箱)設施建設。2021年底,智能快件箱箱遞率達到10%。

啟動“快遞進村”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底,全省新建村級快遞服務點3000個。

提供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參與者的準入、退出審查等管理及參與者系統接入、運維等服務,支持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參與者開展相關工作。

深入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完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推廣“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模式應用,推進“互聯網+教育”與傳統課堂教學融合創新。

依托省內實體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醫院建設,發展線上健康應用服務。加強互聯網醫療行為監管,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

指導收單機構依法合規為平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支付結算服務,規范支付業務,加強交易數據管理。

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嚴厲打擊網絡交易違法違規行為。

協調省電力交易中心做好股份制改造,制定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實施方案。下調國家電網公司占股比例,形成多元參股、多方制衡的電力交易格局。

關注四

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

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切實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支持社會資本依法進入地方國有金融服務領域。

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及國家和省關于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要求,減少市場準入限制,取消對營利性教育機構在證照辦理、設備購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

完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方式。加大對社會辦醫的支持力度,優化社會辦醫療機構跨部門審批流程,提高準入審批效率。優化對社會辦醫的運營管理服務和綜合監管,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落實《吉林省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實施細則》,規范托育機構的登記和備案管理,支持和鼓勵民營資本發展普惠托育機構。

加強對《外商投資法》《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的宣傳貫徹。研究我省外商投資發展方向,提出進一步縮減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和增加中西部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建議。深入貫徹《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服務,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增強吸引外資能力。推動外資與內資商貿流通企業享有同等政策優惠。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外的項目全部實行屬地化備案管理。配合國家開展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及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調整工作,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梳理上報我省建議。

關注五

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

完善并嚴格執行抽查事項清單。推進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常態化。加強政府部門間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共享。

針對重要民生商品和水電氣暖等行業,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

加強常規價格監測工作,做好重要節假日期間和重大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后的價格應急監測。密切關注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走勢,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的研究,及時準確發出價格預警信號,扎實開展價格監測信息報送工作,為黨委和政府決策提供高效信息支持。

強化供地計劃編制。加強房地產用地調控,強化價格評估等中介服務,完善交易信息等市場信息公開披露制度,規范交易行為。

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制度。按照《國家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試行)》調整省級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規定,指導各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國家規范的信用承諾書標準,引導所監管的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并在各級監管部門門戶網站或各級信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

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托省社會信用綜合服務平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系統,依法依規整合共享各類信用信息,依據政務服務和市場化需求,對市場主體開展全覆蓋、標準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定期將評價結果推送至各地各部門及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參考使用,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一定的激勵措施。

依據《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對吉林省進出口企業開展動態信用管理,并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推動落實適用各等級企業的管理措施。

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高監管靶向性、精準性和問題發現率。規范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失信行為認定、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機制,強化信用約束。

落實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要求,指導各地將檢查對象納入名錄庫,按區域、行業、規模、要素等科學分類管理。日常監管執法要統籌整合檢查對象的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環境管理水平、守法狀況、信用評價、信訪投訴等信息,設置不同的檢查比例。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大力拓展非現場監管的手段及應用,將其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

制定關于開展吉林省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工作制度,對參與我省醫療機構采購的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建立信用評價機制。

制定出臺吉林省促進行業協會商會規范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逐步理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后的監管關系,各行業指導部門積極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規范會員行為。

鼓勵省內單位積極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出臺加強吉林省團體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培育一批優秀的團體標準制定主體,制定一批滿足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

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審批改革,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

深入開展營商環境中公職人員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督促省直有關職能部門分別牽頭重點整治政策落實、政務服務、契約履行、行政執法等4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公職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公開曝光一批破壞營商環境典型違紀問題,形成強烈警示震懾氛圍。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共性問題,督促有關市場監管職能部門及時整改規范、建立健全公職人員廉潔從業相關制度規定。

加強對重點銀行、重點企業、重點交易項目和大額交易的常態化監測分析。從特殊地區、特殊主體、特殊業務、特殊商品等多維度,開展高風險、異常交易監測核查。

開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關注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風險。開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工作,加強與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溝通聯動。

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管理,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加強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強化資金項下境外投資、境外放款、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和城投企業境外發債、內保外貸、利潤匯出以及銀行外債、跨境證券投資等重點領域的監測評估。從企業經營狀況、資金用途、還款來源等多方位進行審慎管理,防范資金大規模集中流動風險。(記者 欒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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