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要求經營大病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建立健康保險事業部,并完善了大病保險業務單獨核算的要求。
該《辦法》將2013年印發的《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2016年印發的大病保險五項制度進行了整合,形成了一個監管制度,構建起一個覆蓋大病保險承辦全流程、全環節的監管體系,即事前的經營條件管理,事中的投標管理、服務規范、財務管理、清算管理、風險調節管理,事后的市場退出管理。修改后的制度將“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根據政策要求和行業實際情況對近幾年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規范。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引導行業依法合規開展大病保險業務,對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加大人才隊伍、信息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推動大病保險制度健康可持續運行。
記者點評:《辦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保護參保群眾合法權益。
由孟婷編輯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