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進一步強化了發展碳金融市場的政策預期。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周振海認為,應加快健全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特別是要強化碳市場的金融屬性,以金融市場的思維和方法推動碳市場建設,完善碳市場層次體系,推動碳現貨市場和碳金融市場有序發展。
培育活躍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據統計,自2011年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以來,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8個碳市場試點配額累計成交4.55億噸二氧化碳,累計成交額約105.5億元。但由于市場機制和配套制度尚不健全,我國碳市場還存在活躍度較低、定價有效性不足、產品種類較少等問題,金融屬性難以充分發揮。
碳金融市場是金融化的碳市場,是碳中和愿景下碳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行長徐諾金建議,培育交易活躍、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市場,遵循適度從緊原則確定碳配額總額,確保形成合理碳價。
在碳金融產品方面,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表示,應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碳核算,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探索發展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徐諾金也表示,應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和碳資產管理公司積極參與碳匯交易,創新針對碳排放權的質押融資等金融產品,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加快發展,助力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和“30·60”目標。全國人大代表張智富認為,應針對市場和企業需求,挖掘碳價值,開發多種形式的碳金融產品,建立以碳融資為主,碳金融衍生品、碳基金等產品全面發展的更加完善的碳金融產品體系。同時,鼓勵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提高碳融資的多樣化程度。
“隨著國家碳排放交易市場的逐步成熟,企業碳排放量受碳配額限制,高于配額部分需要購買,這將增加高排放企業的經營成本,影響其盈利情況及償債能力,提高其信用風險。”張智富表示,金融機構要提高甄別環境風險的能力,將環境因素納入業務評估環節,有效規避高污染、高耗能項目,重點防范高排放企業的信用風險。
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傾斜
經過近年來的改革試點,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已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20年年末,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約12萬億元,存量規模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超過8000億元,位居世界第二。
對于下一步綠色金融如何支持綠色發展、助力實現碳中和目標,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白鶴祥表示,金融業應重點支持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發展,逐步有序從高碳行業中退出,通過投融資活動促進融資主體、融資項目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提升投融資環境質效。
如何提高金融業向綠色領域傾斜的積極性?“綠色金融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僅依靠市場機制會導致供給不足。因此,必須加強政策激勵,推動環境因素的外部性內部化,使綠色金融產品具有相當或者更高的市場吸引力,從而能夠引導更多資金進入綠色相關領域。”周振海說。
徐諾金建議創設規模大、限額高的支綠再貸款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以低成本資金精準投向綠色領域。同時,建議優先接受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的綠色貸款、主體信用評級較高綠色債券,作為金融機構申請使用貨幣政策工具的合格抵質押品,提高“含綠”資產的流動性。此外,建議鼓勵地方政府出臺綠色金融支持政策,探索運用財政貼息、擔保機制、風險補償等政策手段,提高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性。
在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方面,徐諾金認為,應探索碳金融、氣候債券、藍色債券、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氣候保險等創新型產品。張智富也建議,創新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綠色金融產品,可以為綠色發展提供多層次、廣覆蓋、差異性的資金來源。
(記者 李國輝 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