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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買房,這些“買房套路”你一定要避開

來源: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2022-03-14 21:02:51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卜嵐 實習生 王普

每年“3·15”,樓市維權都成為熱點話題。房屋延期交房、質價不符、虛假宣傳等問題頻發。近日,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報告指出,2021年,全省共受理房屋裝修投訴883件,比去年增加611件,增長224.63%。

如何規避購房“陷阱”?“315”來臨之際,三湘都市報記者梳理了三大典型維權案例,也邀請了知名律師,為消費者規避風險提供見解。

案例一:樓盤爛尾,交房之日遙遙無期

2020年8月,市民李先生購買了新力鉑園的房子,他表示,自去年9月新力地產股價暴跌后,項目進入半停工狀態。在2021年11月曾有一次短暫的部分復工,此后便陷入完全停工的狀態。

“項目第一期理應在2021年12月30日交房,然而樓棟外墻,室內裝修以及園林綠化全部處于未完工狀態,第二期交房時間勢必會因此順延。”李先生感慨道,“項目總規劃戶數為 1352 戶,總規劃樓棟數為 12 棟。大家都面臨了這種情況,好多人都是在外租房。”

部門說法:長沙住建局房產開發管理處表示,目前項目基本處于半停工狀態,開發商稱:“在公司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在政府大力支持下,街道開通專用安全賬戶保證后期資金安全,在各級政府支持下調度監管資金保復工,由于目前資金尚未到位,仍處于籌備階段。第一批次8、9、18號樓確實已逾期,在資金到位較為順暢的情況下,有望在七月左右復工 再達到交付條件,后期相應批次逐步推進?!?/p>

律師說法: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明認為,開發商不能按合到期交房,市民可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介入協調,要求按時交房或解除合同退還購房款。他認為,當政府主管部門無法解決,或者開發商資金斷鏈無履約能力時,購房者可通過訴訟途徑確定債權,作為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

案例二:同樣是毛坯,每平方米比隔壁棟貴出1000元

“同樣的毛坯房比隔壁棟購房均價每平方米貴1000元,查詢房屋信息才知道,我們這棟在住建部門報批的是精裝房?!?月18日,永州的李先生向三湘都市報投訴反映,他在寧遠縣世紀匯·璽園小區買了一套商品房,還沒收房就準備與另外45名業主抱團起訴開發商,“希望開發商能夠退還相應精裝修款?!?/p>

房企回應:東方創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司副經理王永清承認,確實存在向住建部門虛報一事,是因為那時,正好出了房屋限價的政策。如果是按毛坯房申報,限價4000元/平方米。王永清表示,B2棟看似均價每平方米漲了1000元,實際也就每平方米漲了幾百元。加上物價上漲等因素,以毛坯房來出售,無疑會虧本。

律師說法:湖南愛法堂律師事務所何曉偉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涉嫌構成欺詐行為,可以進行維權。一是通過訴訟手段申請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如果消費者想保留房產的話,可要求開發商退還超額部分的差價,并給予一定的賠償。

案例三:無購房資格,卻讓其交2萬定金

今年2月7日,市民盧女士在長沙漢唐·翰林府購買了一套房,她簽訂了認購書并交了2萬元定金。但由于她社保還要半年才能滿24個月,暫時不具備購房資格,“不過明知我沒有購房資格,置業顧問還安排我簽訂了認購書?!?/p>

為了避免風險,漢唐·翰林府營銷中心要求辦理退款手續。結果卻被告知,在認購須知上簽了字,認購須知以及營銷中心陳列出來的展板,都明示了長沙房產的限購政策。

部門說法:關于違規收取無購房資格市民定金及首付款問題,長沙住建局表示,市民在自知沒有購房資格的情況下,依舊和開發企業違規交易,提前簽訂房屋認購協議。認為雙方都違反了房地產市場監管的相關規定,不利于市場平穩發展。若開發企業確實存在接受資格延期的情況,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將約談開發企業,責令其進行整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律師說法: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戴嶺律師介紹,開發商有義務在售樓部公示購房政策的相關文件,并及時為購房者錄入住建局系統審查資格,如果審核不通過要及時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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