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2月25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 在產權交易或抵押時發現,自己的不動產已被他人辦理居住權登記?今后,這種情況將不會再出現。今日,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更新(優化)了各類網絡查檔、窗口查詢出具的證明版本等功能。
據悉,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權人對于權利客體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不享有收益的權利,不能以此進行出租等營利活動。
2022年1月25日上午,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頒發了第一本居住權登記證明,這也標志著居住權登記在長沙正式落地實施。
據介紹,功能優化后在查詢證明、產權情況表中,將展示不動產居住權登記的情況,外單位使用的長沙市不動產登記平臺也會在在業務辦理時針對已登記居住權的不動產進行提示。
單套不動產抵押、轉移類業務創建時,若不動產已辦理居住權登記則彈框提醒;多套不動產聯合抵押業務添加抵押物時,查詢出的不動產若已辦理居住權登記,則在查詢結果中的【產權狀態】顯示已登記居住權。
此外,長沙資規不動產App后續也會在辦理移動網簽業務時針對已登記居住權的不動產作提示并發送短信提醒。
業內人士指出,登記是居住權設立的必經程序?,F實中,為了切實保障居住權人生活和居住的需要,應當及時辦理居住權登記。同時,如果他人惡意通過哄騙、脅迫等方式獲得居住權,房屋的實際權利人也可以通過主張該居住權沒有經過登記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來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