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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

來源:北京日報2021-07-12 14:31:54

項目遴選不審慎、核查把關不嚴格、內部控制不完善,針對注冊制下券商投行業務存在的突出問題,證監會近日公布施行《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明確將擴大現場檢查和督導面,督促證券公司履職盡責,更好發揮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為穩步推進全市場注冊制改革積極創造條件。

注冊制改革是這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牛鼻子”工程,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注冊制平穩實施的重要基礎。注冊制試點以來,證券公司內控水平和投行業務執業質量總體有所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證監會表示,一些證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備與注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項目遴選不審慎,核查把關不嚴格,內部控制不完善,“帶病申報”“一查就撤”等問題較為突出,影響上市公司質量和行業形象。為進一步強化對注冊制下保薦承銷、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簡稱投行業務)的監管,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推動證券公司持續提高執業質量,證監會出臺該意見。

意見全面強化立體追責,凈化市場生態,明確將擴大現場檢查和督導面,堅持“申報即擔責”的原則,對收到現場檢查或督導通知后撤回的項目,應依法組織核查,堅決杜絕“帶病闖關”的行為。加大行政監管力度,機構罰與個人罰并重,用好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手段。

意見還要求強化機構內部控制。壓實證券公司主要負責人、高管的管理責任。落實對投行業務各環節責任人員穿透式監管和全鏈條問責。強化內控部門對業務部門的制衡,建立內控部門對業務人員的質量評價機制。(記者 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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