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代號為“利劍”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全市統一執法行動,同時出動21支行動隊分赴各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執法檢查。截至當天下午5時,檢查校外教育培訓機構131家,發現涉嫌存在違法行為教育培訓機構41家,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利劍”行動是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專項檢查工作的重要一環。行動由深圳市市場稽查局7個處、10個轄區局全面參與,對前期線上線下同步摸排和掌握的涉嫌違法目標開展精確查處。
近年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亂象突出,廣大學生家長反映強烈,成為民生領域的痛點、堵點之一。5月初,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部署,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市場稽查局已對當地3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進行立案調查,發現3家培訓機構均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2家培訓機構存在價格欺詐的價格違法行為,最終作出2家培訓機構頂格罰款250萬元、1家培訓機構頂格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開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專項檢查,范圍涵蓋全市從事中小學課外輔導,以及開展音樂、舞蹈、書法等藝術類課程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重點檢查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存在發布與實際不符或無法證實的內容,如通過虛構教師數量、教師資質、教師教育成果、學生成績等虛假宣傳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是否存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廣告違法、合同違法以及其他違法行為。